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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宁寺桥闯卡案一审宣判被告获刑4年4个月
2015-12-15 
原标题:北京天宁寺桥闯卡案一审宣判被告获刑4年4个月

新京报快讯(记者左燕燕)今日(12月15日)上午9点半,备受关注的开套牌车天宁寺桥闯卡撞车伤交警案一审宣判,北京西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

据此前媒体报道,今年3月8日,驾驶奇瑞QQ汽车的李某在北京天宁寺桥上遇到交警设卡检查车辆,其拒绝接受检查,强行闯卡,致现场多辆轿车受损。冲撞交警后,李某又驾车往复兴门方向逃逸6公里,最终在大六部口街被武警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以在城市道路上驾车冲闯关卡、冲撞拦截警车、冲闯红色信号灯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的行为,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均应予以惩处并数罪并罚。

法院认为,鉴于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家属已经代其对受害车辆的车主进行了赔偿,并获得了对方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

审判现场,李某的三名家属坐在旁听席,表情凝重。李某穿白色T恤受审,宣判前后不时回头看向家属。李某的辩护律师表示,将和当事人商量后决定是否进行上诉。

编辑:戴玉玺艾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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