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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工作-福建
2015-12-07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加强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收费以及货运车辆超限治理等方面提出具体管理意见,突出对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强调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提升货运车辆超限治理科技水平,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公安、国土资源、住建、城乡规划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意见指出,严格路产损坏处理。对占用、挖掘公路等造成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的,应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赔(补)偿收费标准给予补偿。

意见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时调整的原则,做好治超站布局的设置与调整,形成有效治超网络。新建、改建公路,应将治超站作为公路附属设施,一并列入工程预算,与公路及其服务养护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健全治超路面执法工作机制。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和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治超执法联勤联动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统一行动,形成治超工作合力,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查纠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

同时,提升信息化治超水平。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积极推进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试点建设工作,加强对车辆超限情况监测,建立违法超限车辆信息库,提升路面治超执法工作效率。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必须尽快启动超限超载信息交换平台,对拒不配合处理的超载违法涉嫌人,依法告知并进行处罚和记分,实现治超非现场执法模式。

(原标题:[福建]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工作-福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本文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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