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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男冒充“交通局”查黑车扣下黑车卖掉谋利
2015-11-29 
自己的“黑出租”被交通局的扣了,他也想用这手段,“扣别人的”。

于是,他和朋友一起假冒是交通局的,查扣一辆下线违法运营的出租车,随后销赃。

近日,辽沈晚报记者从检察院获悉,两被告人因犯招摇撞骗罪被追刑责。

检察官称,两被告人正是利用了车主担心被查处的心理行骗,也提醒市民不要心存侥幸做违法行为。

“黑出租车”被查扣他假冒“交通局的人”行骗

赵胜曾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网上认识了王帅。

2014年5月份,赵胜的一辆黑车被交通局的查扣了,得知此事后王帅和他聊起来。

期间,王帅和赵胜说起骗车的事儿,听闻,赵胜也答应了。

同年5月19日,赵胜、王帅在网上看到了一条卖车信息,随后给对方打电话约见面地点,晚6时30分许,他们按照双方约好的地方,如约来到皇姑区白山路立交桥附近。

王帅先开车试了一圈,随后停车熄火并顺手把钥匙拔下来,然后,自我介绍是交通局的工作人员,“你的车是下线出租车,这是非法行为,得扣车。”

紧跟着,赵胜拿出一个证件在对方面前亮了一下就开始写扣车单子,把扣车单给对方后,王帅和赵胜驾车离开,他们很快将车处理掉,并将赃款挥霍。

而车主越想越不对劲,他便找到交通局问个清楚,“交通局压根没有这俩人”的结果很让他失望,无奈之下,车主报警。

庭审时,赵胜称,冒充交通局的人骗车比较容易,卖黑车的人本身就理亏,不敢轻易报警。

2015年9月,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赵胜、王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

两人为共同犯罪,均为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考虑到两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态度良好,且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赵胜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王帅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检察官说法:不要心存侥幸做违法行为

本案中两被告人冒充交通局的人对被害人交易下线二手出租车进行处罚。按照我国相关规定,下线出租车是不允许再次作为营运车辆投入到公共运输交通当中使用的,而本案的两被告人正是抓住了被害人害怕被主管部门处罚的恐惧心理,利用了国家赋予公务人员行政处罚的权利,对其进行诈骗,谋取钱财。在此,也提醒市民,不要心存侥幸做违法的行为,遇到此类犯罪,最好甄别其证件的真伪,及时报警,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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