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着力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在2015年全国农村公路现场会上的讲话-重要讲话
2015-11-27 
杨传堂

(2015年9月21日)

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三五”的关键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了决战决胜的阶段。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明确目标,部署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确保小康路上绝不让任何一个地方因农村交通掉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对独龙江公路隧道贯通、农村公路发展和川藏青藏公路建成通车60周年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确要求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在湖南、陕西、贵州等地调研时,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加快农村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交通建设。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是我国农村公路发展史上一件具有深远影响的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交通运输发展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待,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明确了指导方针和重要遵循。去年3月6日,我们接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批示后,部党组立即召开会议组织传达学习,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对加快农村公路发展做出具体部署。今年初,部从2015年重点工作中确定了既促进稳增长又体现惠民生的10件实事,其中6件实事与农村公路有关。近期,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年多来,各地认真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新要求,福建、河南、湖北、云南、贵州、四川、甘肃等省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落实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特别是甘肃省委、省政府立足省情,将农村公路发展作为扶贫攻坚六大任务之首,举全省之力实施交通扶贫攻坚,周密部署,强力推进,投入大,措施实,效果好,全省乡镇和建制村通达率均达到100%,农村公路发展已经取得显著成绩。在养护上,盛市(州)两级财政分别按“7351”标准进行补助,县财政则按2倍标准配套。甘肃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贫困是最基本的省情,他们能够做到的,其他地方也应该能做到,大家要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和做法。

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好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敢于担当,有所作为,更好地发挥支撑和保障作用,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先行官”。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十二五”以来农村公路发展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期,特别是2012年中央印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纲要(2012-2020)》后,农村公路发展进入到了集中攻坚阶段,逐步从规模扩张向路网优化,质量和效益并重转型。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发展,“十二五”农村公路规划目标任务即将圆满完成。

一是服务“三农”能力更强。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国新增5000个建制村通公路,近900个乡镇和8万个建制村通硬化路,全国新改建农村公路将超过100万公里,通车总里程约395万公里,基本实现所有乡镇通公路和东中部地区建制村通硬化路,西部地区建制村通硬化路比例约80%的目标。全国乡镇、建制村通客运班车率将超过99%和93.2%。农村客运网络不断完善,农村货运蓬勃发展,亿万农民“出门水泥路,抬脚上客车”的梦想正在加快实现。农村交通的快速改善,让农业更加繁荣兴旺,让农村更加贴近城市,让农民更加幸福安康。

二是惠及民生力度更大。今年部党组部署的“更加贴近民生10件实事”中,有六件实事与农村公路有关。到8月底,新改建20万公里的任务已完成13.9万公里,新增通客车建制村1500个,其他任务也均进展过半,预计能够完成目标任务。五年来,中央投资农村公路3265亿元,发放农村客运补贴资金超过100亿元。全国农村公路建设带动社会总投资约1.3万亿元,比“十一五”增长约40%,GDP贡献率达0.6%,带动农民就业超过290万人,增收超过940亿元。农村公路发展惠及民生点多面广,群众出行和农产品外运更加便捷,“农家乐”、“乡村游”迅速兴起,很多群众摘掉了贫困的帽子。

三是扶贫攻坚成效更突出。“十二五”期间,国家启动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对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在规划投资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中央农村公路投资的近60%用于这一地区。通过三年的集中攻坚,已解决这些地区3.1万个贫困村的出行难问题,有效打开了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通道。部与国务院扶贫办全面推动四川、云南等7省(区、市)溜索改桥工作,已完工开工近300座。

四是法规政策支撑更完善。部印发了“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制修订涉及农村公路重要技术规范6个,行业发展政策和技术体系基本完善。制定并总结推广了“七公开”制度,“修农民需要的路”,“修群众放心的路”成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必修课”。省级层面的农村公路法规基本做到全覆盖,甘肃、山东、安徽、湖北、河南、黑龙江、湖南、云南等8省份均颁布了农村公路地方性法规,14个省(区、市)已有了政府规章。各省(区、市)共制定83项农村公路技术规范或指南,出台了90多项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是一项重要工作,要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

五是质量和安全基础更实。五年来,加快树立和推广“高质量建设是最好养护”,“宁可少修1公里,也要同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等理念,“政府监督、专业抽检、群众参与、施工自检”的农村公路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覆盖,工程质量呈现稳中有升态势。“十二五”农村公路抽检指标总体合格率达96.2%,比“十一五”提高2.4%。部组织开展了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预计全国累计处置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路段21.7万公里,危桥13109座、95.3万延米,农村公路运行安全条件全面改善。在规模迅速扩大的情况下,安全事故呈稳中有落态势,农村交通的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六是养护和管理成效更好。部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农村公路管养年活动。“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体系基本建立,“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的格局基本形成,“有路必养”基本实现,“养必到位”步伐加快。截至2014年底,全国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97.3%,比2010年提高1%。农村公路技术状况(PQI)由2010年的63.51上升到2014年的70.9,优良路率由57.8%上升到59.7%。同时,涌现一批养护管理示范县、示范乡镇,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得到较好落实。

我国农村公路实现跨越式发展,形成了适应国情和交通运输实际的发展模式,得益于以下五个方面的发展导向和有力举措,这些都是农村公路发展较好地区的共性经验,应当倍加珍惜,继续发扬光大。

第一,政府主导。农村公路是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公益性、基础性、先导性设施,是强农富民的“民生工程”,密切政府和群众的“德政工程”,也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多年实践表明,政府重视程度高,农村公路发展就质量高,速度快。这次会上甘肃、湖北等省的介绍,都充分体现了这条经验。

第二,健全法制。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责任落实难、资金筹措难、机构和人员不到位,是困扰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的难题,解决的根本之策,就是完善法规,将农村公路发展由行业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从已出台专门的农村公路地方性法规省份的发展实践看,上述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可持续发展有了较好的保障。

第三,保障投入。地方人民政府事权与财力不匹配,资金不足是农村公路发展面临的最主要问题。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调动地方投入方面探索了很多经验。河北、福建等地采劝以奖代补”机制,浙江、安徽等地采取盛地、县三级定额投入机制,较好缓解了农村公路资金供需矛盾,成效突出。

第四,改革创新。农村公路点多面广,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如何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通过改革创新,解决农村公路规模迅速扩大,等级不断提高后面临的新问题,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十二五”以来,广东、辽宁、陕西、青海等18个省份,创新省对地方的考核内容,北京、江苏等地依据路况检测数据,创新对区县政府的考核指标,天津、宁夏、重庆等地则深化养护体制改革,为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注入了不竭动力。

第五,群众参与。农民群众既是农村公路发展的直接受益者,也是推动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力量。2013年,部在河北保定召开“七公开”现场会,这次会议又把内蒙古自治区的《群众监督手册》发给大家,就是要着力推广自上而下的宣传动员机制,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公开透明的群众监督机制,社会共同参与的合力攻坚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热情和积极性,使之成为拥护者和参与者。

“十二五”农村公路的跨越式发展,离不开党的惠民政策,离不开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交通运输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顽强拼搏。在这里,我代表交通运输部,向所有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工作的同志们,向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农村公路发展面临的形势与基本思路

“十三五”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的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于三期叠加的深刻转折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任务繁重。农村公路是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生产生活极为重要的基础设施,承担着支撑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重任。

第一,从经济社会发展看,农村公路要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基础支撑和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阶段性战略目标,是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统领。“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就不可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在农村。新形势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立足“补短板、保基本、兜底线”,推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农村公路覆盖广、比例大,在服务“三农”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必须在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支持现代农业、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发挥“先行官”作用。

第二,从党和国家的政治使命看,农村公路要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贡献力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和关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特别强调要做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让老区人民尽快脱贫致富。这些地区的群众,为中国革命事业的成功、新中国的建设和发展、促进民族的团结与稳定、创造和平的发展环境、巩固国防等都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经过多年的扶持和发展,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取得了极大进步,但受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历史文化和基础条件等因素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比较滞后,发展的基础还比较薄弱,贫困人口还占较大的比例。我们应当从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确保边疆和民族地区的安定、实现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认识做好这些地区交通运输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带着对这些地区群众的深厚感情和责任,全力推进这些地区交通运输特别是农村公路发展,助推扶贫攻坚,助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确保小康路上,决不让任何一个地方因农村交通掉队。

第三,从人民群众需求看,农村公路要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更普惠更优质的出行和运输服务。交通运输是重要的民生领域,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加快农村公路发展,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就是要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让人民交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交通运输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服务百姓、改善民生中实现交通运输的价值追求。“十三五”期是我国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关键时期,随着广大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出行安全性、便捷性、舒适性和多样性的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货运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对经济性、及时性、可靠性的要求更高。农村公路发展必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惠民生等要求,全面提升农村交通运输的总体供给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扩大公路网覆盖范围和通达深度,完善公共客运服务和农村物流配送网络,提高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农村公路发挥的普惠作用,充分体现了人民交通为人民的宗旨。在农村公路初步成网的新形势下,下一步要把群众出行和运输更便捷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更好的服务新型城镇化。

第四,从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来看,必须尽快补齐农村交通这个薄弱环节和“短板”。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使交通真正成为发展的先行官。当好先行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中长期的发展愿景是交通运输发展对标国际一流、实现现代化,加快建成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助推引领经济社会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目前,我国高铁和高速公路里程、港口码头吞吐能力和实际吞吐量均位居世界第一,7个沿海港口位居世界十大港口之列,交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大幅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能力快速提高,但农村交通始终是整个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短板”,必须加大力度补齐。

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相比,农村公路发展任务艰巨,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难啃的“硬骨头”任务重。贫困地区通达、通畅任务仍然艰巨,剩余不通硬化路的400多个乡镇、3.9万个建制村,大多处于山大沟深困难地区,投资大、建设难度大,助力这部分群众小康的道路尤为艰巨。经济欠发达或刚脱贫地区网化任务也很重。二是养护和管理任务重。前期建成的公路标准较低,抗灾能力较弱,缺桥少涵,安全设施不到位,养护投入严重不足,一些地方已出现“油返砂”现象。按十年一个周期测算,约100万公里需要大中修,占总里程的四分之一。三是改革发展任务重。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对交通运输体制机制建设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公路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不确定因素增多,原有的融资平台和举债模式发生深刻调整,改革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和投融资模式的难度和阻力不校同时,新的人口、土地、环境、资源等政策要求,使得外部刚性约束进一步增强。

在去年召开的农村公路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就贯彻总书记批示精神,推动农村公路科学发展提出实现“四个转变”的要求,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和发展农村公路的路线图和总抓手。在新形势下,为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四个转变”,必须做到“五个坚持,五个确保”。

坚持政府主导,确保农村公路发展责任落实到位。更加注重通过完善法制,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和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建立绩效评估和成效考核体系,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乡镇、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激发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积极性。

坚持改革创新,确保提质增效升级迈上新台阶。按照事权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公路体制改革,构建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实现农村公路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

坚持民生优先,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如期实现。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和部党组“绝不让任何一个地方因农村交通掉队”的承诺,推进西部地区尤其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农村交通建设,全面完成剩余乡镇和建制村公路硬化任务。按照差异化发展思路,统筹推进东中部农村公路改造升级、优化结构和网络化发展需求,让农民群众享受普惠发展成果,共享普惠服务。

坚持协调发展,确保“四好农村路”取得显著成效。坚持“路、站、运”一体化发展,统筹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统筹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尝交通行业内与社会力量,全面服务群众出行和农村货物运输,支撑沿线产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

坚持安全绿色,确保农村公路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和农村客运安全水平,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和耐久性、实用性。充分考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大力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做改善农村地区人居环境的“排头兵”,打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相匹配的“美丽农村路”。

三、切实做好“十三五”农村公路工作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的部署,部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提出了“十三五”农村公路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总目标,按照“五个坚持五个确保”的理念,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发展,努力实现“四个转变”,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优化村镇布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当好先行,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落实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这里,我再强调八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十三五”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中央将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各地也要多渠道筹资,努力解决资金瓶颈问题。要明确“兜底”发展目标,到2020年,确保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比例达到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要发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示范引领作用,出台激励政策和奖惩措施,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充分调动县级人民政府的积极性。要积极争取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出台硬措施、好政策,将示范活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

二是全力打好交通扶贫攻坚战。对于剩下的“硬骨头”,要按照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的要求,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县、边境县、少数民族县等扶贫攻坚任务最重的地区,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力度,全面完成具备条件的剩余乡镇和建制村通畅任务。同时,交通扶贫攻坚是底线性工作,要兼顾好施策精准、对象精准、服务精准、措施精准等要求,从实际出发解决通达通畅问题,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地推动农村公路发展,推广低成本建养技术,特别是要注重通过修建“错车道”解决会车难问题。

三是实施农村公路路网优化工程。要着力改善农村客运通行条件,加大“窄路”改造力度,重点对宽度不达标路段进行加宽。新改建农村公路要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防护设施,改造危桥,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要求,部将加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投入力度。到2020年,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要继续提高通畅深度,有序解决人口聚居的撤并建制村通畅问题,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批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和新型村镇出口路。要高度重视建设质量,部将修订《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强化分类指导,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监督,切实落实“七公开”,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四是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三分建、七分养”,必须继续坚持“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理念。要切实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部将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加强养护管理考核制度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发展。要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完善公路管理机构,落实机构和人员经费,将日常养护经费落实作为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逐年上升,努力实现“养必到位”。要全面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机制,推动将农村公路养护纳入一般转移支付基数,切实落实养护资金。到2020年,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要平稳有序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建立政府与社会合理分工的组织模式,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范化进程,全面提高养护效率。要强化绿色发展和低成本理念,积极推广废旧路面材料、轮胎、建筑垃圾等废物循环利用技术,注重路域环境生态保护,推进绿色发展。

五是着力加强农村公路管理。要强化依法治路,按照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推动《公路法》的修订工作。各地要加快出台农村公路条例,完善农村公路法规体系,形成农村公路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农村公路保护,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到2020年,农村公路管理法规基本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大力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打造“美丽农村路”。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创造“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

六是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实现新型城镇化,城乡交通一体化是前提,绕不开,躲不过。要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和建设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场站。要明确农村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定位,发挥地方政府主体作用,改革线路审批方式和运营模式,完善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县域或镇域内发展城乡公交。要更加关注农村客运安全,落实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加快发展农村物流,贯彻落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工作部署,坚持部门协同和资源整合,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建设,推广适用于农村物流的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加快培育农村物流龙头骨干企业,全面提升农村物流整体服务水平。要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试点,“十三五”期,部将在全国选择100个县级行政区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试点工作,对有关县区予以指导和支持。到2020年,实现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级以上的县区超过60%,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七是保障农村公路发展资金。资金问题是农村公路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必须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在中央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各地也必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要创新投入机制,用改革的办法破解资金难题,继续鼓励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争取政府债券、各类扶贫和涉农资金向农村公路倾斜。通过政策引导和投融资改革,用市场的办法把社会资金、银行信贷资金调动起来,落实好部与农发行《关于充分发挥农业开发性金融作用,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要挖掘投入潜力,建立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切块与建设开展和地方投入相挂钩的制度,发挥好上级投入的杠杆作用,强化制度激励效果,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机制作用,建立省级补助资金与绩效考核、地方配套等挂钩制度,引导和激励地方加大投入。重视“一事一议”资金的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要确保存量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决压缩管理类支出,大力推广低成本建设养护技术,在保证质量和耐久性的前提下,花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坚决防止跑冒滴漏。

八是做好“十三五”农村公路规划。目前,我部在与各省(区、市)充分对接的基础上,已经初步形成了公路“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农村公路发展目标、任务、重点以及投资政策,八月底再次征求了各省(区、市)意见。请各省(区、市)围绕国家确定的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和重点,根据中央资金切块规模和地方财力情况,合理确定各地“十三五”期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和目标,建立“十三五”期农村公路项目库。在项目安排、补助标准等方面综合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异性特征,优先安排涉及“托底性”指标的相关项目,又要兼顾效益,实施一批对地方经济促进作用大、群众需求强烈的路网完善类项目。在农村公路建设已经取得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下,要更加突出可持续发展,把养护和运输这两个重点突出出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研究处理不同情况,切实推动农村公路向“四好”方向发展,发挥好“先行官”作用,让群众满意。

同志们,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交通扶贫攻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推动农村公路科学发展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主战场,勇于担当、攻坚克难、锐意创新,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工作落实,全面完成“十三五”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和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标题:着力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在2015年全国农村公路现场会上的讲话-重要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本文来源:交通运输部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