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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红山区交通运输局全力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2015-09-19 
为进一步做好红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我区地名标准化水平,红山区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四项措施进行规划布置,确保圆满完成普查工作。

一是明确职能职责。对机关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了明确,各单位日常联系采取联络员及通报制度,安排人员专职负责此项工作。

二是组织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提升普查工作者业务水平。填写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各类调查表,做到与全区统一普查项目、统一普查表式、统一普查要求,力求地名普查成果标准规范。

三是梳理基本资料。全面收集与地名相关的历史沿革、名称由来及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包括图、录、典、志等,对资料进行整理、论证和审定。实地调查地名现状,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四是积极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发放宣传彩页、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意义、内容、政策知识等,扩大地名普查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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