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出台"美丽乡村公路"考核办法
2015-09-17
农村公路漂不漂亮,管理养护到不到位,各地乡镇(街道)的相关工作将接受考核。近日,绍兴市出台《绍兴市“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考核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关办法。
到去年底,绍兴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8962公里,其中县道2293公里、乡道及专用公路1600公里、村道5068公里。“农村公路里程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91%,是绍兴市公路体系中占比最大、群众感受最深的部分。”市公路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美丽乡村公路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改善村容村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升群众满意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全市94个承担农村公路管养任务的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农村公路管养机构,落实了养护管理人员。
根据《方案》,绍兴市将建立稳定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县为主体、乡镇实施、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乡村公路共建共管共享长效机制,促进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乡村公路管养水平和周边区域环境面貌。其中,乡镇(街道)不仅要加强乡村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路面、路基、桥梁、隧道、安保等设施质量问题,排除安全隐患,还要建立健全乡村公路边“洁化、绿化、美化”工作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确保公路沿线无垃圾、无违法建筑、无违法广告牌等。
记者在绍兴市“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评分标准上看到,100分的总分共涉及路畅、桥安、景美、规范、惠民五大考核项目,路面有无龟裂、沉陷、杂物堆积,公路沿线有无违法建筑和违法广告牌,公路标志标牌是否完整规范,公路桥梁栏杆是否完好,绿化成活率有没有达到90%,群众是否满意等内容都要考评计分,每发现一处问题要扣0.5~10分不等,扣完为止。
《方案》明确,考评得分70分(含)以上的为美丽乡村公路乡镇(街道),考评得分85分(含)以上的为示范乡镇(街道)。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美丽乡村公路乡镇(街道)达到80%以上、示范乡镇(街道)达到30%以上。(绍兴日报记者吕禹实习生黄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