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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交通运输局强化危险品运输超载源头治理
2015-09-09 
为深刻吸取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忻州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结合危险品运输实际,认真履行危险品运输治超监管职责,多措并举,从运输源头强化危险品运输超载治理。

一是要对本辖区内公示的危货源头企业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检查企业运行现状和履行治超义务情况,并进行针对性的整改督导。二是要对本辖区内公示的化工源头企业进行一次摸排,掌握企业运输出厂(场)的产品中有哪些属于危险品?这些危险品的出厂装载是否严格遵守治超相关规定?然后进行重点整改督导。三是要对本辖区内公示的车辆维修企业进行一次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和检查,杜绝对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四是要高度重视本辖区内危化品生产企业的源头装载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货运驾驶人非法超限超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车辆按照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质量装载”的规定。五是要加强对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宣传教育与管理,要求企业从业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履行治超义务,紧绷治超红线,强化源头装载管理,严格做好货物充装或装载前的查验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坚决不得给予充装或装载,并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装载货品,不得纵容或允许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上路行驶,并及时做好装载数量的信息录入登记工作。六是要加大对危化品生产货源单位的巡查频次,对装载现场进行重点巡查巡检,查看装载记录档案、车辆登记档案等,检查是否将危险货物交由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车辆、人员承运。对不服从监管,导致超限超载危化车出厂的生产企业、运输企业、司乘人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罚,纳入诚信机制考核,列入违规“黑名单”,并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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