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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厅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5-09-03 
近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稳增长、保就业、增效益的部署和要求,省交通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意见共涉及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加大对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等14项内容。包括按照“先照后证”的原则,将“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水路运输服务经营”等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主动与省工商部门对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在审批需求集中的产业集群建立代办点,对石油钻井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等大件运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办证手续,适当延长通行期限;围绕产业发展,优先安排省际通道、经济区域间通道、产业集群路、旅游路,以及高速公路、高铁站、港口、机场连接线等通道建设,提高路网通达能力;优先对纳入国家重大战略规划、部省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物流园区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完善园区功能布局,推进物流业发展等方面。

这些政策含金量比较高,将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交通运输服务便利。为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省交通厅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支持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从全省大局出发,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政策落实,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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