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江苏]宿迁市出台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实施意见
2015-08-27 
8月20日,宿迁市正式出台《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底形成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汽车为补充、公共自行车为辅助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

据悉,2020年我市将建成以市、县之间快速直达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市、县城市建成区实现公共交通全覆盖,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5%以上,市区、三县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分别达到23%、18%以上;市区、三县万人拥有公交车分别达到16标台、11标台以上,万人拥有出租汽车分别达到15辆、10辆以上,万人拥有公共自行车分别达到60辆、30辆以上;市区、三县车均场站面积达到每标台180平方米,进场率均达到100%,市区、三县力争分别建设公交专用道50公里、10公里;市区、三县公交首末站发车准点率达到100%,早晚通勤高峰时段平均满载率在90%以上,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测评满意度达到85%以上。打造“5840”公共交通服务目标体系为目标,即中心城区市民步行至公交站点在5分钟之内,等候公交车辆时间在8分钟以内,单程到达目的地在40分钟以内,要求市区加快建设以快速公交和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汽车为补充,公共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为延伸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全面实现县际班车、城市公交、城乡客运、镇村公交零换乘。(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