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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宁区航道管理站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宣贯活动
2015-08-27 
2015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开始正式实行,共分7章48条,主要包含航道规划、航道建设、航道养护、航道保护、法律责任5个方面的内容。为在航道执法一线贯彻落实,近日,江宁区航道管理站积极开展宣贯活动,进一步普及航道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市民对航道管理工作的认识。

为做好宣贯工作,该站采取多种措施:一是把法规条例编制成通俗易懂的实用手册,并组织执法人员将手册送达相关涉水、涉航企业和航道工程各施工单位,为《航道法》的施行营造良好氛围;二是组织江宁电视台等四家新闻媒体参观秦淮新河等航道,解读主要条款,扩大《航道法》的宣传范围;三是对句容河等航道违章渔网和碍航设施逐一整改,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四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领会法规实质,熟悉相关内容,便于在现场执法中运用。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的宣传贯彻,江宁区依法治航、规范管理航道的氛围得到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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