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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车辆凌晨2时至5时禁止在高速通行
2015-08-21 
记者从8月20日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攻坚战,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及时治理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攻坚战期间,各地将全面落实巡逻管控勤务制度。按照“见警车、闪警灯、控速度”的要求,深入推进联合巡查勤务模式,严格重点值守岗设置和交警执法站勤务制度,强化路面有效管控。同时,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整治旅游客车和营转非客车、套牌假牌车辆、营运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酒驾、毒驾”等为重点,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自8月20日起,每日凌晨2时至5时,在全省高速公路上禁止各类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对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的危化品运输车,一律以违反禁令标志处罚200元、记3分,一律实行“收证休息、到点放行”,并通报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及所在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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