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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警部门治理客车交通违法行为
2015-07-31 
新疆都市报记者李娜通讯员宋述玉

都市报讯

8月1日至8月10日,全疆交警部门统一开展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统一行动。而这只是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疆范围掀起的高频度、不间断五个波次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第一波。被排查出来的“营转非”大客车及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旅游客车将进入缉查布控系统,被重管。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将移交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

7月30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全疆范围内高频度、不间断开展的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从8月1日启动,9月27日结束。每个波次统一行动为10天。五波次将针对不同类型车辆违法展开整治。其中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统一行动是第一波次。

目前,全疆进入旅游季,旅游客车也奔忙在路上。为保游客出行安全,交警部门将对辖区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发现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督促立即检验、报废车辆,限期清理车辆违法。交警总队数据显示,目前全疆旅游客车数量为2830辆,营转非客车数量为4796辆。

交警部门还将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深入运输企业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动态监控措施、旅游客车办理包车手续情况,发现企业对车辆运行情况不掌握、在外运行的旅游客车未办理包车手续等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交警部门对“营转非”大客车所有人进行安全提示:所有人为个人的,将采用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一次全面提醒,告知其严禁从事营运活动;所有人为单位的,要督促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辆统一调度管理,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严禁外借、出租。

本文来源:新疆天山网-新疆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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