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三转”工作
2015-07-31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三转”工作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对外经济联络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傅小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中纪委书记王岐山2014年5月19日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深入推进“三转”工作,对于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集中力度落实监督责任,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必须深刻领会落实“三转”工作的实质和内涵,坚持实事求是,坚守责任担当,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发挥积极的引领作用。
一、推进“三转”工作是基层党的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职的重要保障
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是党在基层单位贯彻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部门。新形势下基层纪检工作开展的怎么样,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基层党组织必须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推进纪检监察部门的“三转”工作,为纪检监察部门集中精力干好主业提供有力的保障。
厅对外经济联络办公室承担的省交通运输厅外事外经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职责的单位,单位职能在全厅工作任务当中应属于辅助性、服务性位置,加之当前我厅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外经办部分职责发展不充分,职能面临调整转型。应该说职能少、权力孝人员精简、便于管理是外经办的特点。但也要看到,由于种种原因外经办在党风廉政工作中也出现过问题,这充分表明党支部必须深刻认识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在党风廉政工作中切实推进“三转”工作。
由于单位规模较小,我办没有专职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一直以来被列为党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办党支部书记亲自主抓。现在中纪委提出要推进“三转”工作,办党支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推进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支部必须加强专职纪检监察部门建设,推进专职干部落实好自身责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精力集中到抓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上来。我作为支部主要负责人,将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善谋治党之策,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清醒的认识到尽管单位孝职能少,但如果放松监管、放松责任,干部的思想就可能出问题,不正之风就会潜滋暗长,腐败案件就会发生。
二、认真找准工作着力点切实落实好“三转”工作
当前外经办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实现“三转”,必须结合单位实际,切实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三转”工作的落实。
一是厘清责任回归本位。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上来,首先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明确单位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既要管好自己,又要对班子和队伍严格教育管理,并督促下属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纪检监察部门在监督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切实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协助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同时,党支部要积极支持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规履职,主动清理和调整纪检监察干部不宜参与的议事协调事项。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腾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抓好主业,按照中纪委的要求,管好该管的,归还不该管的,种好责任田。
二是转变方式积极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职责厘清后要拓宽路径,就应该把“监督、执纪、问责”摆在重要位置,聚焦主业,在工作方式上应侧重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厘清党组织和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把问责和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集中精力突破重点,抓好落实。要杜绝大包大揽、“胡子眉毛一把抓”的现象,着重抓监督检查督促,以发现问题为向导,排查案源线索,抓好问责查处。应侧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强化对业务工作的再监督;二是狠抓“四风”整治工作;三是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
三是不断筑牢廉政防线。抓好廉政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抓好廉洁从政自律教育。要用腐败案例尤其是用身边案例警示干部职工,要用廉洁自律、甘于奉献的先进事迹引导干部职工,要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动干部职工,切实做到廉政教育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不断构建制度防范体系,针对腐败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业务工作程序,坚持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要业务工作的程序当中,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廉政制度执行力度,保持反腐工作的高压态势,对违反违纪干部,实行“零容忍”,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三、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中央提出落实“两个责任”,中纪委提出纪检监察深化“三转”,说明党和国家赋予了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更大的责任,在当前国家展开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时期,各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实施有效监督,最终取决于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不敢监督、不愿监督问题的发生,从主观上讲在于纪检监察干部没有积极主动地实施有效监督。
一是抓好教育培训。要定期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政治素质。要通过集中、定期、专业的教育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角色意识,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监督意识、碰硬意识,激发他们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坚定必胜信心,积极主动监督。提高纪检干部的监察、办案、法律等专业水平,使他们在同级监督工作能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发挥同级监督作用时能使人信服。
二是实行任用激励。党组织要把具有强烈正义感、有能力水平、敢于碰硬的同志选拔到各级单位的纪检领导岗位上来,配置到纪检干部队伍中去。同时上级纪委要为敢于监督的同志撑腰,让基层纪检干部得到相应的鼓励,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
三是强化责任检查。要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监督检查,对因监督不力而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交办到下级基层单位的工作,上级纪委要向下级基层纪检部门规定办理期限,对不能按照完成的,要求相关人员进行了书面说明,形成强大的责任压力,有效地推动同级监督的持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