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码头(航道)中心参加交通部组织的《航道法》专业培训
2015-07-27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以下简称《航道法》),7月18日至20日,码头(航道)中心执法人员参加了交通运输部组织的2015年第十二期《航道法》专业培训班,并顺利取得培训证书。
本期培训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主办,特别邀请了部法制司魏东副司长、部法制司条法处张雅萍处长、部海事局政法处包继来副处长、部水运局航道处王大志主任、湖北省交通厅政策法规处张宏调研员等五位领导专家授课,通过图文并茂的介绍、深入浅出的解读、形象生动的案例、台上台下的互动问答等形式,分别就《航道法》立法背景、立法意义、主要制度设计、法律条款解读、水上行政执法规范与风险管控以及航道执法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进行讲授。
培训期间,码头中心参训人员认真聆听,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全勤参加所有课程,并就航道执法主体、法律法规适用、执法程序合法等方面问题,与授课老师进行交流探讨。通过此次培训大家了解到,《航道法》进一步明确了航道管理主管部门,赋予了各级航道管理机构执法主体资格,同时确立了航道保护范围划定制度,明晰了航道保护范围的划定、公布主体和程序,对危害、损害、破坏航道的行为设定了较为严格的处罚及强制措施,对加强航道规划、建设、养护、保护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培训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航道法》的出台对航道维护管理、航道资源保护所起到的意义十分重大,使航道执法有了法律依据,对中心有效开展航道规划、建设、养护、保护等各项工作提供了理支撑,为更好地履行航道监管职责夯实了基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