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老赖”坐高铁是堂诚信教育课
2015-07-23
张玉胜
为破解“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向“老赖”亮剑。最高人民法院21日发布司法解释,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内容与力度,其中明确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7月22日《长沙晚报》)
“欠债还钱”原本是天经地义、妇孺皆知的社会伦理。但曾几何时,“赖账不还”却成了一些道德沦丧、鲜廉寡耻者的无赖嘴脸,社会上甚至不乏欠债者是大爷、借钱人成孙子的怪诞现象。“老赖”们罔顾法治尊严、信用底线缺失的恶劣行径,理应受到舆论谴责和正义讨伐。继禁打高尔夫球、旅游度假等高消费之后,最高法再次出手,将限制的范围扩至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彰显出司法部门依法惩戒“老赖”的决心和意志。
诚实守信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也是人们立身处世、彼此交往的素质根基。没有以诚信为基的社会正气,便没有正常规范的公序良俗,也不可能有和谐相处的经济往来与互助合作,更谈不上幸福美好的人类未来。正所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以诚信为荣、以失信为耻,理应成为每个社会成员的不二共识和行为准则。
构筑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需要褒奖守信与惩戒失信的双管齐下,一方面要大力培育和彰扬有诺必践、老少无欺的契约精神与守信典型,一方面更需严厉惩处口是心非、爽约失信的欺骗行为,让失信者付出处处受限、举步维艰的违法成本和失信代价。如此才能警示“老赖”反省,倒逼其履行债务清偿、自觉回归法治。正如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刘贵祥所言,以前只限制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随着高速列车发展和普及,一些被执行人转坐高铁和动车,如不加限制,难以达到压缩其生存生活空间的效果。
救赎诚信美德、打造信用社会,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更是契合民众诉求的众望所归。将欠债不还的“老赖”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由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仅让“老赖”们深陷丢人现眼、四面楚歌的尴尬与不便,又向社会传递出“守信畅行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强烈信号,对于那些心存侥幸、希冀一走了之的失信者,不无警示与震慑作用,而对于广大普通民众,也不失为一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活生生的教育课,其社会正能量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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