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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船舶现场监管保障国家规费征收
2015-07-22 


为加强国家规费征管工作,贯彻实施新法规,打击“两逃”行为,头棚执法大队与头棚签证点联动执法,持续强化辖区到港船舶现场监管,保障国家规费征收。

7月19、20日,头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乘“海巡12330”艇巡查辖区海螺物流、东汇、中外运及华电等码头,对到港已签证船舶查看实载货物种类、比对航次签证申请信息、核对票据等,核查船舶签证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9号令)。在东汇码头,执法人员发现“新方舟X”轮才开始装载钢材,且无码头货物码单,却已申报缴纳港口建设费,涉嫌漏缴港口建设费。执法人员现场向其宣传了新9号令,要求该船按船舶实际装载量依法足额缴纳港口建设费。对未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船舶,执法人员向各船舶负责人宣传了新9号令,督促各船舶按规定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并一一拍照登记,同时将登记结果通报给头棚签证点,待船舶离港后,核对船舶签证信息。对涉嫌未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而离港的“皖宇航XXXX”、“万源XXXX”和“利民XXXX”轮,头棚执法大队依据《关于印发芜湖港区海事处行政执法内控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申请处海事监管科录入网上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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