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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明确我厅责任事项403项
2015-07-21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布《省交通运输厅责任清单》,明确我厅责任事项共403项。其中,本部门责任事项396项,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7项。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责任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对不按责任清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厅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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