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邮政市场行政执法情况通告》发布
2015-07-16
国家邮政局日前发布的《2014年邮政市场行政执法情况通告》(简称《通告》)显示,邮政市场案件中,按照案由使用次数统计,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设立分支机构未备案、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未按规定办理许可变更手续等成为排名前十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案件主要涉及安全监管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2014年,全国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市场的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加大,全年出动执法人员近17万人次,执法检查70341次,检查单位31653家次,查出违法违规行为18671次,办理邮政市场行政处罚案件2178件。
按照邮政市场行政处罚案件类别统计,七类案件数量依次为,邮政行业安全监管类1177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类782件,快递服务质量监管类248件,邮政用品用具市场监管类9件,市场秩序类3件,集邮市场监管类2件,行政管理秩序类2件。
按照处罚种类统计,全年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共作出警告41次,罚款1987次,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5次,责令停产停业181次,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3次。
安全设备使用不合标准位列十大违法行为之首
按照案由使用次数统计,邮政市场案件中排名前十的违法行为分别是: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517件,占比23.26%)、设立分支机构未备案(328件,占比14.75%)、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133件,占比5.98%)、未按规定办理许可变更手续(124件,占比5.58%)、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96件,占比4.32%)、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87件,占比3.91%)、未按期提交年度报告书(83件,占比3.73%)、委托未经许可企业经营(81件,占比3.64%)、未整改重大安全隐患(74件,占比3.33%)、违反加盟管理规定(73件,占比3.28%)。
寄递企业安全违法案件过半
常见违法行为主要涉及邮政行业安全监管类、快递业务许可类、快递服务质量监管类三大类案件。
2014年,寄递企业在邮政行业安全监管方面的违法案件占全部违法案件的52.95%。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517件,占比23.26%;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133件,占比5.98%;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96件,占比4.32%;未整改重大安全隐患74件,占比3.33%;违规收寄不能确定安全性的物品68件,占比3.06%;安全设备安装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61件,占比2.74%;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4件,占比2.43%;未按规定报送企业运营信息30件,占比1.35%;其他144件,占比6.48%。
2014年,快递企业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方面的违法案件占全部违法案件的35.18%。快递企业在服务质量方面的违法案件占全部违法案件的11.16%。
此外,集邮市场监管类、邮政用品用具监管类、市场秩序类和行政管理秩序类违法案件共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