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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钦州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工作纪实
2015-07-13 


热火朝天建设中的钦州至灵山一级公路。

通讯员韦舟朝

2014年,在钦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大力支持下,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深化交通运输改革”为主题,以“县镇村道路通畅三年大会战”为主线,深入开展交通制度年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为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与央企在南北一级公路改扩建、滨海公路环茅尾海九鸦至茅岭段等公路项目开展广泛合作,争取获得更多资金使用在钦州市公路建设上,有力解决了部分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瓶颈;积极协助贵合高速公路征地及用地报批,加快推进浦北至钦州港、浦北龙门至平马、陆屋至灵山等3条一级公路及新棠至大垌等5条二级公路项目前期工作;采取适用于钦州市的融资方式建设钦陆、九茅、南钦等一级公路项目,以缓解项目资金短缺的压力。

2014年,钦州市交通基础设施完成投资46.6亿元,占2014年经济目标责任40亿元的116%。其中,高速公路项目完成11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8.2亿元的134.7%;路网项目完成4.07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3.91亿元的104.3%;农村公路项目完成2.93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2.15亿元的136.5%;社会交通投资完成5.8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4亿元的146%;站场及车辆购置等其他交通项目完成22.73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21.75万元的104.5%。

“三年大会战”收官成效显著

2014年,是钦州市“县镇村道路通畅三年大会战”的收官之年,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大会战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继续实行局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抽调专职人员常驻各项目办便于与项目业主沟通,切实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努力实现“大会战”圆满收官。大会战实施以来,累计筹措投入资金25.73亿元,新增高速公路134公里、增长1.4倍,全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228公里、为大会战实施前的2.4倍;筹措投入资金12.13亿元,累计建成及在建一级公路96.8公里,是大会战实施前全市一级公路里程的2.4倍;累计筹措投入资金10.53亿元,实现了75%镇通二级公路,建成及在建二级公路里程相当于大会战前全市二级公路总里程的65%;累计筹措投入资金2.67亿元,全市新建成通行政村水泥路620.7公里,新修通148个行政村,全市955个行政村已全部修通水泥路,通畅率由85%上升至100%;累计筹措投入资金6.56亿元,全市新建成通自然村水泥路2185公里,新修通2733个自然村,自然村通畅率由大会战实施前的27%上升至54.1%。全市累计实现5754个自然村修通水泥路,直接受益群众达60万余人,全市农村交通落后局面得到极大改善,通畅率跃居全区前列。

交通运输生产稳定增长

道路货运持续增长。2014年以来,钦州市交通运输局采取系列措施应对高铁冲击,停止了高铁平行客运班线的申报和审批,开通了网络、微信、电话订票和自动取票机等服务,并适当调整了票价提高客运的竞争能力;组织运管部门做好省际、市际、县际客运运力发展的前期调研工作;积极发展农村客运班线,各县区新开通农村客运班线4条、投入25辆车,极大方便了群众的出行;创新零散个体货车管理模式,成立货运服务型企业“货车之家”,统一组织货源、调度车辆和运费结算,更有利于全市货车资源的管理。2014年1至12月,全市公路客货运周转量169.2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1.26%。其中:公路客运量1864万人、旅客周转量11亿人公里,分别比上年减少0.32%、4.65%;货运量10956万吨、货物周转量1681102万吨公里,分别比上年增长7.82%、11.38%。

水路货运止跌回升。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积极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政府、贵阳商业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对接,加快推动贵阳—钦州无水港建设,为本地航运企业拓宽货源渠道;成立工作组深入钦州市桂钦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解困帮扶指导工作,起草了帮助航运企业摆脱融资困境等相关指导意见报钦州市政府审定;为水运企业提供高效的服务。主动协助水运企业整理筹建开业材料,落实专人全程跟踪协调申报财政奖励资金,做好招商引资中有意向引进船舶企业的服务工作。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市共有水路运输企业16家,水路运输服务企业23家;共有运输船舶204艘80.26万载重吨,684客位;完成客运量6.7万人,客运周转量90.17万人公里,同比分别下降64%和49.54%;完成货运量2208万吨和货运周转量285.96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2.64%和1.03%。

2014年钦州市农村公路列养率按照要求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达到65%,村道达到54%。农村公路技术状况(MQI):全市路面平均中等路以上的比例达到79%。其中,县道中等路以上比例达到82%、乡道中等路以上比例达到77%、村道中等路以上比例达到72%。农村公路县道、乡道和村道的路基、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等技术状况基本达到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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