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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成都至重庆客运专线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公告
2015-07-10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39号)第四章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成都至重庆客运专线自2015年7月30日起,在铁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并埋设相应标桩标牌。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

请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39号)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生命财产及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3日(来源:重庆晨报)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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