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辽宁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07-07
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依据《2015年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我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及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
经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请于7月6日查阅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
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5年7月12日,地点在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知行楼(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8时前到达知行楼正门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下午12:45分前到达知行楼正门前报到。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办法
面试由省交通厅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四、面试结果的运用
笔试、面试权重为5:5,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又同时并列的,加试笔试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请于7月19日后查阅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
五、面试须知
(一)面试及面试候考期间,实行封闭式集中统一管理,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考生携带的各种通信、电子产品一律关闭电源后上交封存。面试开始后,继续使用通信、电子产品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区要保持肃静,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候考期间不准在任何场所吸烟、不准相互交谈、不准随意走动,在指定位置坐好。为保证面试考场的秩序,考生家长请勿在考场附近逗留。
(二)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区,接受工作人员核查,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面试前,在候考室内按照所报单位和所报岗位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程序及要求为:
1、考生在引导员指挥下,携带本人随身物品按抽签顺序进入相应考区进行面试(随身物品放在考区门外)。
2、进入考场后,首先报告本人是第几组第几号考生,得到许可后在考生席落座。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3、面试时间为12分钟,共3道题,请考生注意把握好时间。考生思考完毕即可答题,每道考题回答完毕,要报告“回答完毕”。考生可以利用考生席上准备的纸笔简单记录题目及做必要的答题准备。
4、面试结束后到候分区等候,不得带走面试草纸。
5、下一考生进入面试考区进行面试,待此考生面试结束后,上一考生进入面试考区听取面试成绩,在评分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成绩后离开考区。出考区带好自己随身物品并到出口处领取本人手机后离开。离开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面试成绩计算办法为:7位评委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其他5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六、特别提示
面试考场(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距离沈阳市区较远,同时沈阳市内交通比较拥挤,请各位考生尽量提前报到,以免耽误考试。
辽宁省交通厅人事教育处
2015年7月6日
附件:面试分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