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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轨道交通公司:施工单位防尘措施不到位罚款10万元
2015-06-27 
中国兰州网6月26日消息6月25日,记者走访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现场了解到,为有效防治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扬尘污染,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采取多种措施,通过严管重罚对轨道交通施工现场扬尘进行管控。其中,防尘措施不到位,施工单位将面临10万元罚款。

严管:施工过程中做到“六必须、六不准”

6月25日,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东岗车辆基地一派热火朝天的施工场景,尽管近40公顷的土地上到处都在进行紧张的施工,但现场几乎没有任何扬尘。记者看到,整个车辆基地未施工的区域全部被密闭网遮蔽,6台洒水车一刻不停地在工地四处洒水降尘,卸完货的商砼车出厂前,也必须在工地大门前的洗车台上彻底冲洗。

据兰州市轨道公司安全质量处副处长杨希涛介绍,为处理好轨道交通建设与大气污染防治的关系,轨道公司按照盛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专门制定了轨道交通工程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和实施细则,要求各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抑尘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施工工地周边必须围挡、物料堆放必须覆盖、出入车辆必须冲洗、施工现场地面必须硬化、拆迁工地必须湿法作业;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重罚:防尘措施不到位将罚施工单位10万元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2014-2015年度冬防期间,兰州市轨道公司还与各参建单位签订《防治大气污染目标责任书》,并成立“冬防”工作小组,白天对各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夜间则由公司中层对各工地进行突击巡查。

今年4月以来,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兰州轨道交通指挥部均成立了带班巡查小组,每晚23时至次日凌晨5时对渣土外运作业进行检查督导。各监理部也成立渣土外运专项监理小组,对各工区渣土清运工作全程进行旁站监理。

据杨希涛介绍,为确保渣土清运过程中不发生扬尘污染,兰州市轨道公司还制定了严格的惩罚措施。其中,轨道公司巡查组每日对全线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和参建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参建单位巡查组人员不在岗者,每人每次处罚3万元;带班领导不在岗者,监理单位处罚5万元,两大指挥部处罚10万元。

同时,各工区施工单位防尘措施不到位、渣土清运不达标的,将按照《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对项目工区责任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罚5万元、10万元;项目工区如被盛市及上级主管部门大气污染防治督察组检查扣分,每扣1分罚款15万元,并在季度考核总分中扣除10分,并对相应的监理单位和指挥部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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