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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先行服务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
2015-06-18 
本网讯日前,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关于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交通先行的实施意见》,积极做好“十三五”交通运输规划衔接,统筹推进一批项目进入国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积极开展重大项目储备和研究谋划工作,真正发挥先行官作用,加快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

综合运输网加快一体化

推进省际高速公路对接是完善骨架公路网的重点。湖北交通运输部门将协调湖南加快建成杭瑞、恩来高速公路的省际衔接路段,全面消除省际断头路;协调江西将武汉经阳新至江西方向高速公路纳入规划并同步实施,打通武汉至南昌最便捷的陆路通道。提升过江能力方面,尽快开工武穴长江 。进一步强化与湖南、江西国省干线的衔接,发挥省际公路通道的整体效益。

在完善内河航道网方面,湖北将凝聚合力,推进长江“645工程”(长江干流武汉至安庆6米、宜昌至武汉4.5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加强与湖南合作,力争将松虎河航道整治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研究酉水等具有较高开发价值的支流省际航道整治。此外,湖北还将全面提升“泸汉台”、武汉至东盟四国近洋航线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武汉航运交易所建设。

鄂东南五市港口整合也迎来新机遇。湖北将大力推进宜昌、荆州、黄石等港口的转型升级,加快襄阳、鄂州、武穴、黄梅等重要港口的建设,引导产业、企业向港口集聚;推动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港口企业联盟;推进襄阳、长沙、上饶等地无水港建设,扩大港口腹地范围。

信息平台开放共享

湖北将加快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信息平台,完善长江中游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支持保障系统,实现信息交换与共享。重点推进综合性区域性信息化工程、综合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城市综合客运枢纽信息服务系统、港口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服务系统等建设。加快实现湖北省高速公路ETC与全国联网。

此外,加快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开放水路交通信息平台,共享船舶登记、注册船员、船舶检验等基础信息;探索实行船检审图互认,有效简化区域船舶检验业务办理程序。

完善省际协调协商机制

目前,湖北省政府已经建立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定期会商机制和工作推动机制,协调协商重点项目、重大事项。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已成立“合力共建中三角,当好交通先行官”领导小组,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衔接、项目对接、政策落地。下一步,将完善省际交通运输联席会议及工作协调协商机制,轮流组织召开省际交通运输联席会议,协调协商重点项目、重大事项,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实行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制度,开展重大课题联合研究,建立交通运输工作互动长效机制。

湖北将联合相关省份探索物流管理体制改革,打破长江中游城市群物流业务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开展铁路、公路、港口投融资和收费价格改革,建立跨区域铁路、公路共同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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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游共建“轨道上的城市群”

本报讯(特约记者潘庆芳)6月16日,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合作秘书处在湖北武汉设立并揭牌,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首届合作协调会在武汉召开。武汉、长沙、南昌、合肥四省会城市达成共识: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出炉,打造“轨道上的城市群”。

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合作秘书处正式在汉设立,加上2013年起每年一届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会商会,标志着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合作“决策—协调—执行”机制正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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