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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部署保汛期质量安全
2015-05-21 
立夏以来,各地陆续进入汛期,对交通工程建设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在夏季交通建设施工中,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是交通工程的首要任务,而对工程现场的实时监控,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科学预判有助于完成此任务。日前,交通运输部部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切实做好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本期选取了浙江宁波、江西和福建三地交通质监机构的经验做法,以飨读者。

宁波监管方式差异化智能化标准化

为了加强对汛期交通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的监管,浙江省宁波交通质监站科学预测、提前谋划,通过创新监管手段、转变监管方式,将差异化、智能化和标准化的监管方式引入质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根据预案应急流程,4月底前,宁波交通质监站已完成全站“三防”(防汛、防洪、防台)工作部署,明确各科室“三防”工作职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尽快进行整改,并完成了各项准备措施的检查。

手机APP智能监管无盲区

“夏季天气瞬息万变,雷阵雨说来就来。”宁波交通质监站站长郑磊说,“如何确保对在建工程的监督实时可控,这是一个大难题。靠跑工地肯定是不行的,而且大雨、台风天气时人是无法到现场的。”

为此,宁波交通质监站研发了智能监督管理系统手机客户端(APP)应用软件,动动手指就能实现非现场监督和非现场执法。“以往要去查看某个工地的施工情况,一去一回至少半天时间,而现在大大节省了时间。智能监管系统就是我们的千里眼、顺风耳。”检测管理科科长王龙国说。

郑磊每天早晨上班途中,都会打开手机APP软件查看工地实时情况:“有了这个智能质监管理平台,我们可以随时抽查、监督,切实加强对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的实时把控,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水平。”

记者看到,APP主菜单界面由六大版块组成,分别是工程项目、视频监控、项目查询、系统设置、在线帮助、关于产品。据工作人员介绍,工程项目版块为用户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和现场管理录入上传数据,视频监控版块提供工地实时视频画面,项目查询版块提供用户查看和下载相关项目信息。

而对于视频监控中暴露出的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软件也具备了抓拍、照片存储功能,视频监控记录可作为项目建设管理中督促整改、违规违约处理和奖惩的依据。随着工作人员指尖的点击,软件进入质量监督——管理缺陷复查界面,上面显示了部分交通工程的初查记录。

下一步,宁波交通质监站将考虑在应用软件中实现现场检查数据编辑、录入和保存功能,通过无线网络上传到后台系统当中,后台系统自动生成与检查意见书相同格式的文本文件,并加盖电子签名章,用户可联网下载或打樱

差异化监管有的放矢

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汛期,确保在建工程安全,宁波交通质监站重点推行了红、黄、绿三色差异化监督管理制度。

“就像交通信号灯,‘红、黄、绿’三色,颜色不同,警示意义也不同,一看颜色就知道这个项目做得好不好。”宁波交通质监站副站长杨吴礼介绍,“目的就在于对责任主体实施直观评价,继而采取差异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果。”

据悉,工程开工时,所有项目统一纳入黄色工程项目类别,开工后再进行跟踪检查。如果在建工程各方面操作规范、资料完备、施工正常、管理有序,则被评定为绿色工程;而一旦工程责任主体存在质量安全管理漏洞、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或因不良施工行为和质量投诉被媒体曝光,就会被列为红色工程项目。

针对被列入红色类别的工程项目,宁波交通质监站采取提高监督抽查频率、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增加监督抽查内容等手段加强监督管理,并对参建单位有关工程负责人和工程责任人启动约谈程序;情节严重的,将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任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两次被纳入红色工程项目,建议取消工程评优资格。而被评定为绿色工程的项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频率则可按照规定正常执行,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优活动。

PPT展示使反馈可视化

在施工检查现场,一旦发现工程质量安全不到位的地方,宁波交通质监站工作人员就立即用照相机将缺陷拍下来,详细记录桩号、问题所在点,并和随行的施工方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检查完毕,执法人员又马不停蹄地来到项目部会议室,将检查中拍摄的记录工程问题的照片导入电脑,开始做PPT。

“根据手机APP上获取的工程信息,我们再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考查,然后将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以图文并茂的方式,把问题说明白。”宁波交通质监站的执法人员朱建海说。

实习记者王缘

通讯员甘军仁

江西创新监管督查更有效

随着汛期的到来,以及建设规模日益扩大,质量、安全风险也不断增大,现有质监力量与监督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围绕这一形势,江西交通质监站转变服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采取四项措施提升监督效率。

从以往直接督查施工、监理单位行为向重点督查项目业主管理行为转变,逐步形成“质监机构重点监督业主、业主监管监理、监理监管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每次质量安全综合督查或专项检查前,发文至各项目,要求项目业主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督查时,重点检查项目业主管理行为和自查工作质量,对复查结论与项目自查结论相差较大的建设项目,追究项目业主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从以往拉网式全面巡查为主向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转变,提高监督抽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随机抽查”,根据项目办自查和掌握的情况,随机抽查“好、中、差”施工、监理单位约为30%的标段。“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业主管理行为,并抓好前次督查存在严重问题的或屡改屡犯标段的检查。

从以往注重“明查”向注重“暗访”转变。综合检查不确定具体检查时间,专项检查和巡查事先不通知。同时,及时杀“回马枪”,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从以往只重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在开工前期提前介入,做好监督技术交底、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制定详细的监督计划;参与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共同分析项目建设的技术难点和质量安全风险。

特约记者涂琳通讯员万磊

福建专项检查落在实处

进入汛期以来,福建省各级交通质监机构立即调整工作思路,突出监督工作重点,推进规范化监督,适时抽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挂牌督办和重点督查项目隐患治理、应急物资的准备等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以便顺利应对突发状况。

明确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盛市、县审批项目综合检查职责,包括抽查内容、抽查频率、抽查面以及整改督查方式。主要抽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情况及在建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状况。其中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情况主要抽查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含港口、高速公路)对有关工程安全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专项活动等的开展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状况主要抽查包括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主要参建单位在内的工程安全管理行为、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等。结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指挥部季度联合检查、“一月一督查”和日常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实现抽查全覆盖。由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高速公路)负责落实整改及反溃

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和项目“三个关键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检查。对安全质量隐患处置不力、屡查屡犯的责任人实行停工整顿、经济处罚、建议调岗、限制进入福建交通建设市场等措施。

实习记者廖丽华通讯员楼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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