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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运管局联合交警部门加强“营转非”客车安全监管
2015-05-20 
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公安厅联动协作五项机制规定,5月18日省运管局与省交警总队共商加强“营转非”客运车辆安全监管工作。双方达成一致:一是排查2006年以来客车营运资质注销情况,摸清非营运客车底数。二是加强对非营运客车管理,由公安交警部门督促及时年检或报废处理,严禁非营运客车参与营运。三是开展联合督查,加强营运车辆定期检测和营运证定期审验管理,确保全省1.77万辆在用营运客车资质符合营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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