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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省际盟市际客车2015年度审验初审工作即将开始
2015-05-12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市运管处印发了《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关于进行2015年度省际盟市际营运车辆审验工作的通知》(赤交运管发〔2015〕37号),自5月11日始,开展全市省际、盟市际营运车辆2015年度审验初审工作。

为方便道路运输经营者,提高审验工作效率,此次审验分为初步审验和集中审验两个环节,各旗县区运输管理所负责省际、盟市际营运客车初步审验工作,市运管处负责集中审验工作。具体审验工作内容、要求和需提供的材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关于进行2015年度省际盟市际营运车辆审验工作的通知》(内交运管发〔2015〕43号)执行,审验时间为5月11日至5月31日。

为了落实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30号)要求,自治区运管局在今年的审验内容中增加了“是否为黄标车”项目,如果省际、盟市际营运客辆不能提供环保部门发放的机动车排放检测绿色环保标志则审验不合格。

此次审验工作坚持“谁审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市县两级运管机构将对每一项审验内容严格把关,确保本年度省际、盟市际营运车辆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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