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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5个单位13名同志获评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
2015-05-12 


南宁讯(梁琪青通讯员杨露露)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表彰一批在交通运输事业改革发展实践中为推进“四个交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我区交通运输系统5个单位和13名同志获表彰。

《决定》授予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等197个单位“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鲍宇等200名同志“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葛玉永等298名同志“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我区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南宁收费站、柳州航道管理局、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工程建设指挥部、东兴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都安公路管理局等5个单位荣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自治区港航管理局航道管理科科长朱伟强等4名同志荣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副总工程师韩玉等9名同志荣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号召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加快推进“四个交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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