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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全省交通系统民心网诉求办理与政民互动工作的通知
2015-05-01 
辽交办发[2015]172号

各市交通局,大连、锦州、盘锦、葫芦岛市港口与口岸局,绥中、昌图县交通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网络回应人”制度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号)要求,加强全省交通系统民心网办理工作,提高各级交通部门民心网诉求回应、政策咨询服务质量,推进各联网单位分平台、工作站、诉求办理单位和信息会员单位的业务建设,现将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民心网诉求办理与政民互动工作的重要性

民心网是省政府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整合各级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为民办事资源,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推动有效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问题的工作平台。各级交通部门要充分运用民心网诉求办理平台,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和建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通过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确保民意诉求直达相关责任部门,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各级交通部门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法制政府、创新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二、切实加强民心网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网络回应全面工作,处室负责人负责对网络回应内容的审核工作,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在线值守,科学合理地拟定处理、回复方案,及时向留言人予以回复”的总体要求,明确各级民心网诉求办理与网络回应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分工。

在明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网络回应协调督办机制。在民心网平台建立网络回应人工作站,开展本单位民心网网络回应工作。对网络回应人员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通过上报、分转、下派等方式,明确和落实回应责任,限时提出处理意见,保证群众意见及时得到回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出台时,要主动做好民意的征集和政策解读工作。

三、认真做好民心网诉求办理与政民互动工作

各级交通部门要指定专人担任网络回应人(采取A、B岗),专门从事诉求办理与网络信息回应工作。诉求办理与网络回应人负责工作时间的在线值守,及时收集、处理、回应群众提出的诉求和意见。

各级交通部门指定的诉求办理与网络回应工作人员,需要每个工作日登陆本单位民心网工作站值守,收集上一个工作日以来平台上有关本单位的诉求办理和公众留言内容,并及时作出回应意见。

对于诉求办理和公众留言,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能够即时解答的,可直接回复解答。不能即时解答的,转交本单位内部机构提出答复意见,或交由下级部门办理,限期向留言人作出答复。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即时分转到相关责任单位。不能确定办理主体或责任不清的,转民心网本级政府工作站协调办理,并说明理由。需多个部门分别解答的,先回复本单位的意见,其他事项建议留言人直接向责任部门咨询。不予受理的,要向留言人回复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对于网络回应,应尽量做到即收即回,回复一般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如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答复时限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留言人,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结的,办理部门应向民心网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每个诉求问题延期次数不应超过2次,每个延期时限不应超过15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对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共性问题,应当主动公开解答意见。对留有有效联系方式的诉求人要及时进行回访,主动征求对诉求问题办理结果的意见。群众对回复作出合理的不满意评价的,应进一步进行回应。诉求人对办理结果提出质疑或留言评价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四、强化对民心网办理工作的监督考核

各级交通部门要把民心网民意诉求办理、网络信息回应工作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加强跟踪考核和监督管理,将办理单位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办理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和目标考核体系。定期通报工作值守、回应时效、办理质量、群众满意度等统计数据,及时通报对急、危、险、重问题的回应情况。

对于被民心网评为诉求办理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及优秀基层办理单位的,应给予相应奖励;对于对社会关切回应不及时、重要信息发布不及时、长期积压诉求问题和回应错误的,要给予直接责任人严肃批评,直至予以通报批评;对于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提高民心网办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各单位要选派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民意诉求办理、网络信息回应工作。通过组织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心网办理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网络技术运用能力。在实际工作中,积极为网络回应人员、具体承办人员参加部门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明确政策导向等创造条件。

请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于5月8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民心网办理工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理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及系统小号等信息报送省厅办公室(请将上述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各单位要按照民心网有关文件要求,自行登录本单位民心网“网络回应人”工作站,在“单位信息”栏逐项完善单位和人员信息,并将办结情况与办理工作人员名单一并反馈厅办公室。

联系人:杨帅

联系电话:024-23259298

电子邮箱:jtt23868838@126.com

辽宁省交通厅

2015年4月29日

附件:1.2015年第一季度全省交通方面民意诉求分析报告.doc附件:2.全省交通系统民心网诉求办理与政民互动(“网络回应人”)管理人员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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