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技工学校教师中级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15-04-22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汽车高级技工学校:
2015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凡申报2015年技工学校教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经各单位审核同意后,请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交通运输厅政治处,过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条件
各有关学校必须严格按《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江苏省技工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做好推荐工作。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申报材料中必须有所在单位教学行政部门出具的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情况的证明材料(教学任务书、学期总课时、平均周课时),以及学校对该同志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方面的考察意见。
2、晋升中级资格的教师必须提任过3年以上的班主任、政治辅导员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评审材料目录1份。
2、按有关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3、《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一份(A3纸打印)。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请各单位将照片收齐后集中轻贴在A4纸上,照片下方注明单位、姓名。
5、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或聘文、各种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7、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l份。
8、任期内各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
9、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0、论文、论著、教案原件及复印件等。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请各单位政工部门如实、认真核对原件,经办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报送材中除第1、2、3、4类不装订外,其他评审材料分二册装订。第一分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任期考核表以及各类证明材料。第二分册,任现职期间的论文、论著、教案等。复审结束后,所有原件退回;评审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不退还,集中销毁。
五、其他
1、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收齐后集中报送至省厅A楼510办公室。
2、评审工作开始后,无需来电询问,届时公示名单、发证时间等信息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发布为准(网址:www.jscd.gov.cn;路径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联系人:张柏东联系电话:52853509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