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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福州港口局以“四进”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2015-04-03 
近日,省福州港口管理局出台《关于开展廉政文化“四进”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廉政文化“四进”活动为载体,将廉政文化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大力培育党员干部职工“廉洁从业、诚信守法、行为规范、道德高尚”的廉洁理念,强化廉洁从政从业的道德操守和实践行为,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构建具有福州港特色的廉政文化体系。

该《意见》提出,廉政文化一进班子,做到班子成员带头学廉、诺廉、倡廉、践廉、述廉;二进机关,做到机关部门勤廉标准具体化、廉政教育经常化、廉洁要求制度化、行政管理阳光化、责任考核科学化;三进项目,做到工程建设项目与廉政建设责任相结合、与廉政文化活动相结合、与打造阳光工程相结合、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与纪检监督工作相结合;四进家庭,做到在干部职工家庭开展助廉教育、强化助廉理念、推荐助廉典型。(省福州港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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