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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旗运管分局及时解决货运投诉事件
2015-03-18 
        2015年3月11日,达旗运管分局接到投诉,达旗三晌梁工业园区内,有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从电石厂拉运危险货物(电石)到东北进行危险货物营运。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到三晌梁电石厂停车场实地查看。发现在停车场内停有两辆吉.C牌货运车辆,一辆已装载货物,另一辆为空车。但车内及车辆附近无驾驶员,无法确定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是否为危险货物运输。在了解情况后,分局将此情况汇报旗政府及旗安监局。之后,分局与达旗交警大队三晌梁中队联合与电石厂领导进行了沟通,告知源头货运单位必须对进厂装载危险货物的车辆证件及驾驶员、押运员证件进行审核,如果为证件不全或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车辆装载货物,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源头单位进行处罚。目前,达旗运管分局和达旗交警大队三晌梁中队密切联系,随时注意该厂车辆动态,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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