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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旗运管分局大力宣传《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2015-03-16 
2015年1月1日,《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春运期间,达旗运管分局在汽车站、商贸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规定》的宣传活动。分局将《规定》全文录制成音频后进行循环播放,并且在出租汽车顶灯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向过往人群发放了宣传资料。

《规定》的出台,确立了出租汽车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了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和车辆的准入条件;规范了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管理;强化了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对出租车司机的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此次宣传活动中,还同时发放了《敬告广大市民及“黑车”驾驶员书》、新《安全生产法》和《乘客乘车安全须知》等宣传资料,发放宣传资料共计1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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