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语:
纵观历史,无论是古代、近代还是在现代,都曾出现过伟大的文人艺士。他们有着不一样的经历却又着相似的地方,那就是都曾给我们带来了精彩与多样化的一面,影响着我们。本期的图片故事,请大家和我们一起进入他们的世界、聆听他们的故事吧......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这是一则我们再熟悉不过的《再别康桥》了。徐志摩,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浪漫主义者,究其短暂的一生,留给人们太多的话题。浪漫的诗风,大胆的追求爱情,追求新诗格律......
记得第一次学他的诗,是《再别康桥》,之后,通过各种渠道,逐渐的了解他,欣赏他,读他的诗是一种享受。
徐志摩12月28日出生于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一个富商家庭。硖石镇传说是唐朝诗人白居易游览到此而取的地名。此地风光秀丽,文化昌盛,经济发达。父亲徐申如,是商会会长;母亲钱氏。
徐志摩与康桥的情缘:
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唤醒了久蜇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
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11月6日,在归途的南中国海上,他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这首诗最初刊登在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上,后收入《猛虎集》。可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其中最有名的一篇。
徐志摩曾三次来到康桥
第一次是1921年到1922年,他从美国来到剑桥大学研究院进修。学习期间形成了资产阶级的人生观和文艺观。对于爱、美与自由的单纯信仰,产生了他为之倾心的社会理想。换言之,剑桥所体现的英国式文明,形成了他所向往追求的康桥理想。他把康桥当作他“生命的源泉”“精神的依恋之乡”。兴趣也转向文学,喜爱写诗。回国后写诗《康桥再会罢》。
第二次1925年4月重游,归国后写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
第三次是1928年8月,写下了《再别康桥》。
诗人三次离别康桥时的感情也迥然不同,第一次依恋,第三次再别时心情大不相同,因为回国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军阀统治下的旧中国,使他痛感康桥理想主义的破灭,以由“单纯的信仰,流入了怀疑的颓废”。所以在《再别康桥》中,已然找不到写《康桥再会罢》时的那种热切依恋。虽然也歌咏了康河的美,但更多流露出自己孤独寂寞的情绪,诗人以缠绵凄婉的笔调,微妙展露了因“康桥幻想”幻灭而无限哀伤的情怀。
徐志摩是“新月派”的代表诗人,他注重形象思维,主张将真实的感情,通过丰富、独特具有诗人内在感受的艺术形象和创设诗的意境来抒发,以期达到融情于景,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
《再别康桥》写的是诗人的离别愁绪,突出的感情是一个“别”字。诗歌重点写的“境”,则是康桥的康河。他敏锐的抓住“金柳”“青荇”“波光”“清泉”“彩虹”“星辉”的具体形象,由近及远、由上而下地勾勒出康河的景观。对“撑篙”的追忆,更是诗人在感到理想破灭后,伤感无奈的“寻梦”联想。诗作巧妙的把气氛、感情、景象三者融为一体,创造出耐人寻味的意境,委婉含蓄的表露了离别愁绪,使诗篇格调轻盈柔和,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梦幻般的情调。
谈话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迳都是诗,诗的意味渗透了,随遇自有乐土;乘船可死,驱车可死,斗室生卧也可死,死于飞机偶然者,不必视为畏途。
徐志摩,留给人们太多太多的争议,他的西方的自由民主的观念与东方的文学观念交错交融,让后世人们从更多的角度去拜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