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印发《辽宁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对农村公路有关从业单位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市场准入、招投标和行业监管中积极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有关信用信息记录应在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平台共享,对工程分包单位、劳务合作单位、设备租赁单位实行无差别化质量管理。
对于施工单位对农村公路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办法》规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设立项目质量管理机构,配备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规程)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加强过程质量控制、质量检验、技术交底和岗位培训,建立完整、可追溯的施工技术档案。对工程分包单位、劳务合作单位、设备租赁单位实行无差别化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