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温高速公路湖杭界至桐庐段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纳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政办发〔2021〕36号)公路建设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为本项目的招标人(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工程可行性研究第GK0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2.2 项目概况及技术标准:
(1)项目概况:合温高速公路湖杭界至桐庐段工程(暂定)为新建高速公路,拟定本项目起点位于湖州市安吉县山川乡船村东南侧与杭州市余杭区交界处,顺接合温高速公路湖州段,路线由北向南经临安区、富阳区、桐庐县后在深澳互通附近与杭新景高速公路交叉,终点顺接合温高速公路桐庐至义乌段工程(终点过富春江方案已提前开展研究)。本项目全长约82公里,全线拟设互通式立交6处(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5处),服务区2处。
(2)技术标准:拟按照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00km/h。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工程可行性研究设1个标段,即第GK01标段:合温高速公路湖杭界至桐庐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工程可行性研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项目建议书编制;(2)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工可阶段的勘察、工可报告编制、投资估算编制等);(3)与规划杭淳开高速交叉节点深化研究等;(4)配合及协助项目业主进行项目汇报及评审;(5)配合及协助项目业主办理项目立项报批手续及后续服务。
2.4 服务周期:
(1)合同协议书签订后60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提交送审稿;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所有前置专项评价(估)批复后15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之日止。
中标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电子版一份(文本Word版本、图纸Autocad版本),以及必要的效果图电子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