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路通〔2023〕16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各公路管理局、省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2022年度贵州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22〕65号)工作要求,我省2022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已经完成并公示,共评价设计企业23家(详见附件1),施工企业33家(详见附件2),广东立方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2022年度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虚假信息(详见附件3),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在贵州省公路局官网(网址:http://glj.guizhou.gov.cn/)、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网址:http://jt.guizhou.gov.cn/)、中国·贵州信用交通网站(网址:http://202.98.195.53:10000/index.html)进行公布。
二、本次评价结果有效期持续至 2023年度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布为止。
三、公示期间,设计企业提出中交一公局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为中交综合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经核查,企业反映情况属实。评价主体提出仁怀市茅台至坛厂一级公路的施工企业为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S303桐梓马鬃至新桥公路第2标段竣工决算审计进展缓慢的原因与施工单位无关,请求取消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不配合或消极配合各评价主体涉及其承建工程项目的有义务应当承担的相关工作”的失信行为,经核查,取消在企业总分中扣分2分后,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评价得分97.00分。
四、进入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的设计、施工从业企业,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 号)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引用信用评价结果。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专业评价包含的范围与我省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相关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五、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 号)第六条规定,除非项目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或有关行政机关对从业单位采取明确的驱逐、清场、取消中标资格等措施,否则信用评价的结果不影响从业单位已经承揽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
附件1:贵州省2022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2:贵州省2022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3:贵州省2022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虚假业绩信用评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