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出今年将着力做好10个方面的工作,其中多项具体工作直接或间接涉及交通运输领域。
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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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汽车等大宗消费,强化停车设施建设改造,优化停车设施供给结构,加快推进公路沿线、交通枢纽场站、居住区等充电设施设备建设,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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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川藏铁路、沿江沿海高铁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小洋山北侧集装箱码头开发建设,推进中西部铁路、长江黄金水道、过江通道、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建设。
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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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推进换电模式应用和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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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降低流通成本;发挥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作用,实施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工程;加强物流保通保畅统筹调度,切实保障能源、粮食、医疗物资等各类重点物资安全有序运输。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推动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老旧公路改造和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构建农村物流骨干网络。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持续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扎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扎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支持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深入实施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
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保障重要海港、空港货运物流运输畅通;巩固提升中欧班列良好发展态势,保障中欧班列安全稳定畅通运行;不断扩大“丝路海运”等品牌影响力,推动“空中丝绸之路”建设。
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中,也不乏交通运输领域。
2023年主要收支政策
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着力扩大国内需求
支持重点城市加强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提升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保障能力;支持一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畅通物流网络;加强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支持加快实施 “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考虑到港口建设费取消后弥补中央本级水运建设资金缺口等因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800亿元、增加400亿元,支持关键领域补短板。
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延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完善绿色低碳财税支持政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促进工业、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转型。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
收支情况
20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703亿元,其中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分别收入1072亿元、53亿元、2398亿元。
20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609亿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占4.6%。
2022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央本级支出中,交通运输支出635亿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3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75130亿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占比4.5%,比去年降低0.1个百分点。
2023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交通运输支出620亿元,比去年减少15亿元。
2023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17300亿元,其中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分别收入1110亿元、55亿元、24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