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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开展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申报工作
2023-02-28 来源:甘肃住建厅 

  甘建质〔2023〕31号

  各市州住建局、矿区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交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质量强省战略目标,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决定组织开展本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以下简称“飞天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线上申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结束,纸质版申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范围

  凡在2022年2月28日前竣(交)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一年以上,且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的工程均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线上申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申报单位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zwfw.gansu.gov.cn)—部门事项—省住建厅—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审—在线办理”或“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业务办理-智慧质安-飞天奖”,按填写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2.纸质资料提交:线上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应按《评选办法》及本通知要求,形成书面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也可采用EMS邮寄方式报送)。

  (四)申报资料

  1.内容:申报资料应按《评选办法》要求的内容提供。

  2.格式:申报资料包括纸质申报资料、电子版申报资料、5分钟影像资料各1份。纸质申报资料应按顺序编目,以A4幅面双面打印,软皮简装成册(侧面注明网络申报号、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申报资料封面应依次标明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日期和工程全貌图;电子版申报资料为申报资料的扫描件及彩色照片等资料,其中电子版照片不应低于1000×800像素,照片中的工程全貌图应标注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影像资料应图像清晰、解说清楚。

  3.交通、水利、铁路等专业工程申报资料按《评选办法》要求的内容提供时,可根据行业实际情况,有相关资料的,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有类同资料的应提供类同资料;本行业无此规定的,可不提供此项资料。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单位应坚持优中选优、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评选办法》要求进行推荐。

  (二)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对所推荐的工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推荐单位在飞天奖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其它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在飞天奖申报表“是否争创飞天金奖”一栏注明明确意见,未注明的均视为不争创飞天金奖。不争创飞天金奖的工程将不纳入飞天金奖的评选,但不影响该工程飞天奖的评选。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网上申报填写内容应与纸质申报资料内容一致,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申报资料为准。

  (三)申报单位应与工程各参建单位协商一致,按《评选办法》要求确定主要参建单位进行申报,一经申报,不得更改。

  (四)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该申报单位参评本次飞天奖评选资格。

  (五)《评选办法》及飞天奖申报表电子版均可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下载。

  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政府1号综合楼509室)。

  联 系 人:冯天鹏  王国钰 

  联系电话:0931-8929723(传真)

  邮    编:730030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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