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算总投资约为143.73亿,内蒙古这条高速公路项目招标失败。
近日从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投资人招标失败。
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采用BOT模式建设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的批复》(内政字〔2022〕50号)批准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授权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并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鄂尔多斯段)高速公路BOT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的批复》(鄂府发〔2022〕123号)批复本项目实施方案,由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呼和浩特市西部,鄂尔多斯市东部。路线起点设置在黄河大桥主桥北侧与S27呼和浩特段终点相接,终点位于G65高速公路格顶盖互通北侧2.1公里处,与G65高速公路相接。
本项目路线长度约为127.69公里,全线初步设置桥梁、立体交叉,同期建设管理分中心、服务区、养护工区,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43.73亿元(项目投资规模及估算最终以发改委核准或批准的金额为准)。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投资协议,中标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依法与成立的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授予其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并在项目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本次招标失败原因:递交投标文件数量不足三家,未达到法定开标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