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交审批〔2023〕29号
贵州贵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请审批G7522贵阳至北海高速公路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请示》(黔贵平发〔2022〕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G7522贵阳至北海高速公路贵州省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2〕575号)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项目起自贵阳市乌当区羊昌镇,接G7521重庆至贵阳高速公路,经百宜、洗马、洛北河、沿山、云雾、掌布、平塘县城,止于平塘县云阳关(黔桂界),接广西在建的天峨(黔桂界)至北海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74.018公里。
全线设置百宜北(枢纽,改扩建)、百宜南、下坝、洗马(枢纽)、洛北河、三元、沿山北(枢纽)、沿山南、昌明(枢纽)、湾滩河、云雾(贵阳至都匀高速公路已建收费站)、掌布、谷硐、平塘北(初步设计批复名称为“京舟”)、平塘(枢纽)、平塘南、者密、四寨18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洛北河、三元、沿山南、湾滩河、掌布、谷硐、平塘北、平塘南8条互通连接线,全长50.62公里。
全线设置服务区3处(洛北河、甜茶河和者密(初步设计阶段名称为“沙坡”))、停车区5处(羊昌、洗马、湾滩河、小广、甘寨),匝道收费站12处(百宜南、下坝、洛北河、三元、沿山南、湾滩河、掌布、谷硐、平塘北、平塘南、者密、四寨),通信监控分中心1处、隧道通信监控站3处、养护工区3处。
(二)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羊昌枢纽至百宜北枢纽段3.985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标准改扩建,路基宽度41米;百宜北枢纽至终点段170.033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新建,路基宽度33.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三元互通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0米。其余互通连接线均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5米。
(三)施工图设计的规模基本控制在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标准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二、工程地质勘察
(一)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号)要求;勘察方法、手段运用基本合理,勘察内容及深度基本满足《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二)施工中应进一步加强地质动态分析和监控工作,根据已有资料和开挖情况,进一步查明高填深挖、顺层边坡、陡坡路堤等特殊路段的地质情况,进一步查明岩溶、煤系地层、采空区、顺层边坡、危岩体、崩塌堆积、软土等不良地质及特殊性岩土对路基、桥梁、隧道的不利影响,动态调整方案,在尽可能避免地质病害对工程质量、安全影响的同时,优化设计,节省造价。
(三)对因特殊原因尚未施钻的路段,应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采取地质调查、物探等手段,加强工程地质分析与验证,重点查明路段内是否存在重大不良地质情况,待具备条件时及时补钻,以避免较大方案调整,影响建设工期。
(四)三元互通连接线K6+100~K7+600段平行既有沪昆高速公路,且距离较近,段落内地质条件复杂,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组织、安全防护与边坡监控工作,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
(五)全线可溶岩广泛分布,岩溶发育程度总体较高,桥梁施工前应加强地质条件的复核,桩基浇筑前应加强基底查验和检测。
(六)对存在堆积体、危岩体、潜在不稳定斜坡及既有弃土、弃渣堆积等不良地质体及特殊性岩土的桥位,如龙井沟特大桥、南明河特大桥、洗马枢纽互通桥梁、永安2号大桥、马场河特大桥、上摆西大桥、龙塘寨大桥、曹渡河特大桥、高理大桥、拉密河特大桥等,施工前应进一步核实不良地质体的规模,加强施工期间地质复核及变形监测工作,根据揭示的地质情况及时优化桩基及处治设计方案,确保工程结构安全。
(七)应加强施工期间的超前地质预报(探孔)工作,验证、完善工点地质资料,为动态设计和动态施工提供可靠依据。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头箐隧道、轿顶坡隧道、六硐隧道、弄豪隧道等,应加强施工期间地表和洞内水文监测,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减少隧道建设自身风险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穿越煤系地层的隧道,如毛栗树隧道、头箐隧道、轿顶坡隧道、董武隧道、山寨隧道、磨儒隧道、新寨隧道、小坝隧道、下黎平隧道等,施工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地质工作,查明煤系地层、瓦斯、采空区、断层(富水带)、岩性接触带等不良地质段落分布情况。采取针对性设计和可靠的处治措施,降低工程风险,确保工程安全。
三、总体及路线设计
(一)施工图设计路线起、终点以及路线走向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设计方案总体较经济合理,桥梁、隧道、涵洞、通道等构造物设置位置基本恰当。路线平、纵面布设较好地结合了地形、地质、城镇规划等因素,技术指标总体运用较恰当,平面线形较顺适流畅,纵断面设计基本均衡、合理,平纵配合较协调,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
(二)应进一步核查原有道路、沟渠的改移方案及涵洞通道设置位置。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改移标准应征求省公路局、地方交通运输局意见,避免重复投资建设。上跨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桥涵要留足净空,满足其将来提等升级、养护等工程的需要。
(三)加强道路安全性评价及运行速度模拟检验,进一步核查互通连接线陡坡、急弯路段和不设超高的S型曲线段等,根据安全性评价结果做好交安针对性设计,提高运营安全性和通行能力。
(四)进一步核查路堑和隧道上方改路工程的方案及安全性,加强交安设计,确保高速公路运营安全。
(五)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尤其是利用国省道作施工便道段,应计列利用长度作为编制预算的依据,补充预制场、拌和场等临时工程设计。
四、路基路面
(一)同意路基标准横断面型式、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应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6〕93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交安监发〔2014〕266号)的要求,统筹考虑路基安全、环保、耐久、节约等方面的要求。在施工阶段应进行路堑高边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加强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预控。
(二)本项目桥隧比大,地形、地质条件复杂,路基挖方和废方量较大,建议结合现场施工情况,进一步优化弃土场设计,并按相关要求对弃土场进行稳定性分析评价,避免因公路施工弃土引起次生灾害。
(三)深挖路堑边坡较多,建议每处边坡根据地形地质、岩层产状、节理、结构面等不同情况,经过稳定性计算,合理选择设计方案,完善坡体排水及坡面截、排水系统设计,避免边坡水毁。施工中应加强监测工作,按照动态设计原则优化完善设计,确保边坡设计方案安全、经济、环保。
(四)高填陡坡路基应进行稳定性验算并分析评价,必要时增加抗滑支挡措施,确保路基整体稳定。高填方路基采用强夯、铺设土工格栅等措施增加路基稳定和减少工后沉降。对沟底存在自然沟渠的工点,在施工前应核实并完善防排水系统设计,做好临时排水措施,确保地表径流、地下水流的通畅和路基稳定。
(五)施工过程中应进一步核实含软弱夹层顺向、含煤地层、性质较差软质岩等边坡的地质条件,加强施工质量控制,要求规范化施工、信息化施工,根据边坡开挖揭露的地质情况,动态调整边坡防护设计方案,保证防护设计方案安全、节约、环保。
(六)本项目地质条件复杂,不良地质现象发育,应加强对特殊路基地段的地质勘察及影响评价,针对性地进行处治方案设计。施工阶段进一步核实岩溶、堆积体、采空区、崩塌、危岩体等不良地质对路基的影响范围,动态调整特殊路基处治方案。
(七)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表土剥离、防护、绿化、排水等相关措施及弃渣的综合利用方案,尽量减少占地和对环境的破坏。严格落实相关环保和水保批复处治措施。加强土石方调配和综合利用,优化弃土场位置,加强勘察及稳定性评估,完善防护、排水设计,避免次生灾害。严禁在桥下弃土,尤其在铁路、公路、城市道路和居民区等敏感点及其附近弃土。
(八)路面设计方案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1.主线、枢纽互通匝道:4厘米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表面层(SMA-13)+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AC-20C)+8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25C)+3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级配碎石底基层,总厚度76厘米。
2.一般互通立交匝道:4厘米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表面层(SMA-13)+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AC-20C)+3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级配碎石底基层,总厚度68厘米。
3.桥面铺装采用与主线表、中面层相同的路面;隧道铺装表面层采用4厘米阻燃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中面层采用与主线相同的路面;收费站广场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4.起点至百宜北枢纽互通改扩建段,结合调整后的路线平纵横指标和既有路面状况,采用铣刨加铺或者部分挖除重建方案。
(九)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桥面排水研究桥面低侧纵向明沟+泄水管的排水方案,加强凹曲线底部、超高缓和段、长挖方路段等特殊位置的排水措施,防止路面积水;排水沟、边沟、截水沟设计方案的选用应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采用经济合理的断面尺寸为原则,加强路基地下排水设计。对于炭质泥岩、粉砂质泥岩等软岩边坡,遇水极易软化和开裂,应专门加强挖方路段的排水系统设计。加强地表径流分析,结合区域气候及沿线水环境条件,进一步优化综合排水系统设计。做好水环境敏感路段路(桥)面水的集中收集和处理,达标排放。
(十)对本项目桥梁、隧道、高填深挖路基,以及项目与铁路、普通国省干道、地方村道等交叉区域,或者存在重要设施及人员聚集的重点区域,应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风险评估,进一步细化支挡防护和排水设计。
(十一)路基填挖交界路段和路桥交接路段的设计,要考虑波形梁防撞护栏设置时延展进入挖方路段需要,边沟设计要方便护栏立柱的设置。
(十二)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边坡养护检修通道设置技术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20〕6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公路边坡养护检修通道设计,确保边坡养护可达、可检。
五、桥梁涵洞
(一)主线共设置桥梁50108.1米/119座,其中特大桥13842.57米/13座,大桥35603.79米/96座,中桥661.74米/10座;涵洞97道。桥梁涵洞施工图设计符合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规定,设计内容、深度基本符合施工图设计批复和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原则同意全线桥涵的施工图设计。
(二)施工过程应加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核查,结合地形、地质、路线平纵面、经济等因素对墩台位置、结构型式、承台及系梁标高等进行合理优化调整,减小边坡开挖,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桥梁结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三)进一步加强桥涵标准化、装配化和精细化设计工作,以提高施工质量。
(四)部分桥位地形陡峭,施工前应注意核查坡体稳定性,完善处治措施,加强开挖岸坡防护,确保墩、台安全。
(五)同意曹渡河特大桥主桥采用(106+200+106)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南明河特大桥主桥采用(96+2×180+96)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龙井沟特大桥主桥采用(85+160+85)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麻冲河大桥采用(81+150+81)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秧寨大坡大桥、穿洞大桥、三元河大桥、甜茶河大桥主桥采用(66+120+66)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摆龙河大桥主桥采用(62+110+62)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应加强位于顺层、溶洞等不良地质区域的桥梁墩台基础地质勘探,制定合理的处置措施;应加强主梁普通钢筋定位及防裂设计;加强主梁跨中挠度控制措施;加强超高墩施工监控,根据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准确给定和及时调整各施工节段模板标高及中线位置,确保合龙精度和成桥线形。
(六)同意马场河特大桥主桥采用(1×260)米中承式钢管混凝土拱桥;拉密河特大桥采用(1×176)米中承式钢管混凝土拱桥。钢结构制造过程中应加强对原材料、机械加工、组装和焊接质量的控制和检测;结合各桥的交通运输条件、现场地形,对钢梁的制作、运输、吊装等细化施工方案,并结合施工方案进一步优化钢结构细部设计。加强施工期间重大施工方案、大型临时设施等专项设计;加强拱桥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拱肋施工阶段大悬臂状态的抗风稳定性工程措施预案。加强桥梁施工监控,确保主桥施工控制精度和结构安全。制定详细的施工监控技术方案,充分、有效地将施工监控数据、测试元件利用到后续桥梁运营健康监测中。
(七)同意龙塘寨大桥采用一跨65米钢混组合梁桥结构,采用阶梯式清方减少对既有堆积体的扰动;同时,结合桩基成孔方案,进一步细化桩基形式和尺寸;为提升桩基成孔效率和安全性,保障运营安全,桩周应采用注浆进行预加固。
(八)涉铁桥梁应加强与铁路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明确建设及监管模式。跨铁路桥梁施工应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组织方案报铁路管理部门取得批复意见。
(九)应重视堆积体、危岩体等不良地质对桥梁结构的影响,加强不良地质的处治设计,确保桥梁结构安全,如永安2号大桥。
(十)应重视桥梁抗震及上部结构抗倾覆问题,除进行抗震和抗倾覆验算外,还应加强构造设计。
(十一)跨路桥梁应加强桥墩防撞设计,进一步核查道路净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特别是斜桥正做的桥梁。
(十二)进一步核实天桥、通道的设计位置,通道涵与排水涵原则上不得合并设置,要方便沿线单位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在保证使用功能与使用安全的基础上做到经济合理。施工前应加强对涵洞、通道地基承载力的核实,尤其是设置于高填方路基段的涵洞、通道。
(十三)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桥梁养护检修通道设置技术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20〕61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桥梁养护检修通道设计,确保桥梁养护可达、可检。
(十四)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1〕217号)的要求,在施工阶段认真执行公路桥梁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定性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风险,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隧道
(一)本项目主线共设置隧道38098.132米/36座。其中特长隧道4035米/1座(六硐隧道),长隧道22895米/13座,中隧道7728米/12座,短隧道3440.132米/10座。三元互通连接线共设置隧道2272.5米/2座,其中长隧道1567.5米/1座,中隧道705米/1座。隧道施工图设计较好地执行了初步设计批复意见,隧道平纵面线形、洞口位置、洞门型式、衬砌支护参数、防排水、施工方法、监测方案、辅助工程措施等设计基本合理、技术可行,原则同意隧道施工图的布设方案及结构设计方案。
(二)本项目隧道工程规模较大,沿线工程地质复杂,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549号)文件要求,切实规范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施工期应结合现场各洞口地形、地质条件,动态优化隧道洞口桩号或明暗交界位置,有条件的情况下降低洞口边仰坡高度,降低成洞难度,完善洞口边仰坡防护和施工工序设计,确保施工和运营安全;考虑当地生态环境优美,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采用“零仰坡”的削竹式洞门进出洞,并注意对削竹式洞门设计有镌刻隧道名称的空间。
(四)针对岩溶和富水地质构造的隧道存在涌、突水可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岩溶、富水地质构造地区隧道的超前地质预报工作,采取动态设计,进一步细化围岩级别,优化隧道支护参数、衬砌设计方案、探水和排水方案,保证结构安全。
(五)六硐隧道水文地质极复杂,洞身发育2处岩溶管道、9处溶洞、14处岩溶洼地,属于强岩溶发育区。施工期应加强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有针对性制定突泥涌水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施工过程中根据突泥涌水情况进一步分区段完善中心水沟尺寸、衬砌断面、泄水洞等方案,贯彻动态设计理念。
(六)毛栗树隧道、头箐隧道、茶山脚隧道、董武隧道、山寨隧道、磨儒隧道、新寨隧道、小坝隧道、下黎坪隧道洞身穿越煤系地层,按《公路瓦斯隧道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G/T 3374-2020)要求,施工期进一步核实瓦斯等级、设防等级和结构设计内容,优化完善煤层、瓦斯及采空区超前地质预报方案,并深化注浆堵水及揭煤、瓦斯防治设计。针对穿越煤系地层的隧道,施工前应完善瓦斯、煤系地层指导性的施工组织专项设计及超前地质预报方案设计,完善瓦斯隧道监控量测的要求,制定相应紧急预案,确保瓦斯隧道施工安全。
(七)部分隧道下穿村庄、道路、高压铁塔、堆积体等,施工前应加强地表排查,建立档案,制定有针对性的下穿方案和应急预案。
(八)针对岩溶地区特点(地下水易结晶)适当加大排水沟(管)断面,加密检查井设置,进一步复核隧道排水沟结构尺寸、位置、泄水能力,确保满足工程功能性要求,并合理控制工程规模。
(九)隧道与桥梁相接处,施工前应加强洞口段地质勘察与地形测量及专业间的沟通,加强桥隧相接处的过渡设计,合理布设施工便道,完善施工组织和相关工程措施,保证施工及运营安全。
(十)请加强与机电专业设计人员的互动,务必确保隧道内的机电设备预留安装位置设置准确,切实避免因预留不当导致弃置、重新开孔,影响隧道的结构安全和外观质量。同时,还要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沟通,提前考虑移动通信设备的安装位置预留问题。
(十一)应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隧道开挖支护安全管理的工作提示》,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参建各方责任落实,加强现场安全人员履约管理,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强化动态设计,根据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结果,及时调整开挖及支护形式。加强隧道施工监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落实。应严格按照《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隧道施工。采用钻爆法施工时,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避免超、欠挖。爆破完成后,应实施排危作业,清除所有浮、危石后,按顺序立即初喷混凝土,实施系统锚杆,挂钢筋网,然后才能安装钢拱架,复喷混凝土并施工超前小导管形成稳固的联合支护系统。拱顶锚杆的施作不得采用气腿式凿岩机进行钻孔,应采用锚杆钻机进行施工。
(十二)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1〕217号)的要求,在施工阶段认真执行公路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定性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风险,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七、路线交叉
(一)全线互通式立交、分离式立交、通道及天桥总体布局基本合理,设置间距满足规范要求,主线平、纵面指标满足设置互通立交的要求,匝道布设基本符合交通流向及地形相适应,指标应用基本恰当。同意全线设置分离式立体交叉32处(含21处主线桥兼分离式),通道159道,天桥7处。应进一步核实天桥、通道的设计位置,以保证使用功能与经济合理。
(二)同意百宜北枢纽采用T形方案;洗马、沿山北、昌明、平塘枢纽采用变形苜蓿叶形方案;百宜南、下坝、三元、沿山南、云雾、谷硐、平塘北、平塘南、四寨互通采用A型单喇叭方案;洛北河、湾滩河、掌布、者密互通采用B型单喇叭方案。原则同意洛北河、三元、沿山南、湾滩河、掌布、谷硐、平塘北、平塘南互通连接线设计方案。
(三)者密互通与者密服务区采用合建方案,交通流向复杂,互通与服务设施合建应加强交安设计,避免车辆误行。
(四)洛北河互通、掌布互通、平塘北互通、四寨互通与隧道间距较近,应做好指路标志设置,完善安全设施设计,保证运行安全。
(五)昌明枢纽互通应加强与贵阳至都匀高速产权单位对接,还建完成避险车道后方可进行枢纽互通的施工。
(六)施工前应按照涉路施工许可手续办理要求,完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中计入相关费用。
八、环境保护
(一)项目公司要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主体责任,严禁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相关设施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若发生变更,要及时向环水保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要及时完善各类涉林手续,按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范围进行施工,对涉及临时占用林地的,要及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严禁擅自破坏植被。
(二)施工合同条款中要落实环保要求,针对本项目涉及的花甲水库、洛北河风景名胜区、摆龙河国家湿地公园、平塘国家地质公园、平塘国家湿地公园等重要环境敏感区,施工单位应根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制订专项环保施工方案,并在施工期间落实到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施工队伍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作业行为。
九、其他
(一)全线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总体布局基本合理,你司应督促交通工程设计单位尽快完成该部分设计,及时安排审查和报批。
(二)施工单位进场后,你司要组织设计单位及咨询专家对边坡勘察资料和设计方案进行逐坡核实,对资料与现场存在偏差的,或方案不合理的,应调整设计方案,确保边坡施工安全、方案经济。
(三)做好农灌、通道、天桥的设置,以及涉及机耕道、水渠改造等与沿线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程设计,避免因设计不周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工程顺利实施。
(四)施工中要落实绿色公路、品质工程和施工标准化建设工作,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质量。
(五)请你司加强与沿线存在交叉、相邻关系的铁路、管道、电力、电信等业主单位的沟通协调,签订相关协议,确保本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六)请你司与勘察设计单位做好本项目与贵阳至瓮安公路、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贵阳至新寨公路贵阳(下坝)至都匀(白岩)段、贵阳至都匀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高速公路、天峨(黔桂界)至北海高速公路的界面划分事项,包括投资界面、施工界面、用地界面、管养界面的划分,经双方共同审查确定,签订相关协议。
(七)请你司认真研究黔交执函〔2021〕1号、贵阳市交管局《关于建议在下坝收费站建设交警营房的函》,并及时对接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与省公安厅交管局,认真了解路政、交警用房设置的需求,督促勘察设计单位的主体工程设计人员与房建工程部分的设计人员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提前做好配合设计,为后续房建工程的设计奠定基础。同时研究交警管理用房分期实施可行性,避免资源闲置和浪费。
(八)你司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及交通运输部、省发改委等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和细则,在施工中严格落实,促进沿线群众增收。
(九)请你司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梳理出全线有地理方位意义的结构物名称、沿线设施名称(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并征求沿线地方政府的意见,列出清单,随附属工程施工图报批时一并上报,以响应省政府批复的《贵州省地名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报送民政厅备案。请对重复地名(如洗马与银百高速湄潭境的洗马重名),以及重复的结构物名称、重复的沿线设施名称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提前与相关业主单位沟通协调,明确处理方案(对方要不要修改相关标志),避免误导司乘人员。
请你司按照上述要求,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开展后续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并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州省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黔交建设〔2017〕134号)的要求,将绿色公路建设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水保及建设资金得到有效监管。实施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请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具体操作可按《贵州省高速公路PPP项目建设管理手册》(20200305版)第6章要求执行,凡未按时申请或申请未获得同意的变更不得实施,不补办手续,相关费用不得进入工程决算。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