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田至文成高速公路(青田段)(下称“本项目”)已列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基综函〔2022〕596号文批准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青田县交通项目前期编制中心(下称“招标人”)为本项目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浙江交通网(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可规模起点位于金丽温高速青田互通附近,起点桩号YK0+000,在此设置T型枢纽接金丽温高速公路,设置瓯江大桥(154m钢桁梁)一次性跨越瓯江主航道,紧接着跨越G330和金温地方铁路,之后设古磨垄隧道穿越山体,出洞后设石溪互通下穿金丽温高铁湖边特大桥。本项目路线从北向南主要途经青田县鹤城街、瓯南街道、章旦乡、仁庄镇、汤垟乡等乡镇,在YK32+044附近离开丽水市青田县进入温州市文成县境内,本项目终点桩号YK32+044,路线全长32.044km。工程总估算约83.6138亿元,其中建安费约58.7598亿元。预计上跨金丽温货运铁路、下穿金丽温高铁共2处(涉铁桩号范围约K0+419~K2+070),估算建安费约2.63亿元。
项目工可规模主线桥梁总长7694m/120座,桥梁占路线总长24%。其中设特大桥2824m/3座(含有154m钢桁梁一座),大桥4810m/16座,中小桥60m/1座。隧道总长20434m/9.5座(青田与文成分界位于李山隧道中),隧道占路线总长63.8%,其中特长隧道11764m/1.5座(李山隧道青田段、火焰头隧道长8905m)、长隧道6885m/5座,中短隧道1785m/3座。沿线布设一般互通3处,枢纽1处,匝道收费站3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2处,停车区1处等,并配置必要的交通管理用房和设施。
另设石溪互通连接线约1公里,连接线按设计速度为60km/h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25.5m,分离式路基宽12.75m。
2.2 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为1个标段,即勘察设计标段。
青田至文成高速公路(青田段)勘察设计(涉铁段勘察设计除外)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青田至文成高速公路(青田段)的路线、路基(防护、排水)、路面、桥涵、隧道、交叉、环保、水保、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沿线设施[包括管理养护设施、服务设施、房建设施(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消防设施、交通工程(包括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等)、隧道机电(含消防系统)、景观设施(含总体景观、节点景观等)、数字交通系统、三改]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智慧高速施工图补充设计、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等)、变更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调整、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房建清单须为经第三方审定核对后的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设计变更图纸、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施工监控计算及指令的复核、交(竣)工验收的配合及协调服务等)、运营管理方案专篇、造价控制专篇、其他相关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特长隧道运营低碳节能专题、特长隧道及隧道群通风防灾疏散救援专题、电力改迁专项设计与评估、油气、光缆等管线安评、互通枢纽交通安全性评价、水域占用补偿设计等)、相关科研(结合本项目特点、技术难点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发包人要求在本项目编制科技项目的课题(含大纲))、专题报告(初步设计安全性评价、特长隧道安全风险评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和建筑信息模型(BIM)工作,并通过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以及包括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开展的为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等)等全部工作。
涉铁部分勘察设计(含工可、初设、施工图各阶段勘察设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应做好和涉铁段设计单位的总体协调。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约2700日历天),具体节点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外业勘测和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
(2)合同签订后9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
(3)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4)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6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
(5)合同签订后90天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送审稿;
(6)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120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含收费站改造设计文件);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7)收到勘察核查单位、设计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5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报批稿、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
(8)根据发包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9)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完成;
(10)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4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际进度由业主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并与设计咨询单位有效衔接。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各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包括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开展的为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的电子版各一份(图纸采用AUTOCAD及PDF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同时设计人还应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提供各个标段施工招标用PDF电子版图纸)。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