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咨询服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G1611克什克腾至承德高速公路塞罕坝(冀蒙界)至围场段资金安排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949号)、《关于G1611克什克腾至承德国家高速公路河北省塞罕坝(冀蒙界)至围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2】451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161)冀蒙界至围场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道路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资金、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道路开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路线全长约106.356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项目拟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组织实施。
2.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取得自然资源部批复。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咨询服务,主要包括(1)收集相关资料;(2)数据分析;(3)编制基本农田补划方案;(4)编制项目踏勘论证申请报告;(5)通过专家评审论证;(6)组织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报卷材料、逐级上报审查。(7)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相关规定应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并取得自然资源部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