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本次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7类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环境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主要工艺、技术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招标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的;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也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后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