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21年9月,交通运输部出台《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管理系统省级工程建设指南》《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结合自治区公路养护工程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制定期间征求了养护企业以及交通公路行业的意见,各盟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部门意见,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对《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
二、目标任务
明确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分类、申请条件、申报方式、申报流程、监督管理等。细化养护作业单位关键设备要求、人员从业经历和资格、业绩等。
三、涉及范围
《实施细则》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管理,包括企业申请、增项、变更、延续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与《办法》合并使用,实施细则未作规定或细化的,以《办法》为准。《实施细则》所称公路养护作业,是指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的养护作业,不包括公路日常养护。
四、执行标准
《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五、惠民利举措
明确了办理流程,细化了办理内容,规范了办理程序,全程网办以及网上公开查询等,全面提高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社会成本。
六、主要章节
《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总则、资质分类与条件、资质申请与许可、增项与变更、监督管理、附则等6章共25条。主要包括:
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对编制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及工作原则做出了说明和规定。
第二章“资质分类与条件”8条,对资质分类、资质条件、人员认定、专业及经历认定、净资产认定、财务状况、业绩认定、设备认定做出了说明和规定。
第三章“资质申请与许可”共5条,对资质申请、申报流程、申报材料、公开制度、许可时限、审批方式及不予许可情形做出了说明和规定。
第四章“增项与变更”共2条,对资质升级、增项,企业合并分立,资质延续、变更、遗失补办做出了说明和规定。
第五章“监督管理”共5条,对监督检查的方式、违法情况的处理、信用管理及专家库的管理做出了说明和规定。
第六章“附则”共1条,规定了解释部门、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