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0年版)>等3个示范文本的通知》(以下简称《范本》),明确自2022年1月4日起,招标人应按照《范本》编制相关招标文件,并提交备案申请。已提交备案申请的招标文件仍可按原版本编制。
三份《范本》分别为《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PPP)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保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0 年版)》和《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2020 年版)》。
- 附件1-PPP范本.pdf
- 附件2-工程保险范本.pdf
- 附件3-资格预审范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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