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拟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已由丽水市人民政府【便笺〔2022〕38号】批复实施。实施机构为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和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受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委托,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为本项目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起于遂昌廉竹乡牛头山隧道(遂昌段长4541m),顺接义龙庆高速公路金华段终点,起点桩号K105+380.741,终于上淤村G25长深高速(丽龙庆高速),终点桩号K201+359.906。
丽水段全长约96.243km(含共线段5.9km)(设断链K132+830.307=K132+566.188,长链长264.119m),其中遂昌县境内8.217Km,松阳境内47.663km,龙泉市境内40.363km,全线设枢纽互通立交3处,一般互通立交6处。沿线设施包括服务区2处(含改建服务区1处),收费站7处,隧道管理站5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同步建设濂竹互通连接线6.293km,龙泉北互通连接线2.294km。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6.0米,分离式路基宽度2×13.0米;龙泉北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米;濂竹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0米。主线K126+927.996-K132+830.307段为龙丽高速共线段,龙丽高速原路基宽度为24.5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80km/h,本次双侧拓宽为六车道,路基宽度33.5m,双侧各拓宽4.5m。其中,松阳服务区与西屏枢纽因间距较近,两者采用辅助车道连接形成复合式立交,双侧拼宽为八车道,路基宽度41.0m,双侧各拓宽8.25m。
本工程推荐方案估算总投资约249.4522亿元,建安费约149.0632亿元。其中遂昌段估算总投资约23.9637亿元,建安费约15.3759亿元;松阳段估算总投资约117.2951亿元,建安费约67.5143亿元;龙泉段估算总投资约108.1934亿元,建安费约66.1730亿元。
本项目目前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最终项目概况由浙江省发改委行政许可核准内容为准。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的投资人。投标人中标后,作为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特许权协议规定依法组建专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项目公司,并按要求分别注入相应资本金,并作为项目法人。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中:资金筹措、债务偿还等,中标人承担连带责任)。项目公司继承投资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无论债务偿还完毕与否),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丽水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2.2 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额的45%,其余通过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本金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资本金在工程建设期内按比例逐步到位。
2.2.3 特许经营期分为建设期(含施工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建设期:指本项目特许权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施工期指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施工期暂定60个月(最终以项目批复为准)。运营期:指项目交工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收费期指本项目自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之日起至收费期限届满,收费期以浙江省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最终批复为准。本项目收费期最长不得超过25年即300个月。
2.2.4 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后应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重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资人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