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交公路函〔2018〕8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浙甬交许〔2021〕5000002号)号文批复(批复机关及文号)。项目业主为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余姚市、杭州湾新区、慈溪市和镇海区,新建路线由西段、东段组成,全长约55.475Km,其中:西段K0+000-K15+315段即小曹娥枢纽至庵东互通段,路线长约15.315Km,分别联接杭州湾大桥和杭甬高速复线绍兴方向,在建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东段K0+364-K40+520段即附海枢纽至威海互通段,路线长约40.156Km,分别联接杭州湾大桥南接线,与金塘大桥相交后止于镇海区威海路。全线布设互通式立交9处,其中新建8处,分别是小曹娥(枢纽)、庵东西、附海(枢纽)、慈东、龙山、澥浦、滨海(枢纽)、威海和利用已建1处为庵东(枢纽),设收费站6处,管理分中心、养护工区、大桥管理站和治超站各1处;计划建设工期4年,批复概算179.91亿元。
本项目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PPP项目,操作模式为“BOT+EPC+政府补助+政府特殊股份”,项目实施机构为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在建设期对项目进行投融资和建设监管,代表项目实施机构在竣工验收前负责进行项目投融资监管和建设监管,对参建各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项目公司(即招标人)为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养护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
本项目土建主体工程已施工完成约90%,目前正在路面工程的底基层施工中。
2.2 技术标准:本工程主线设计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34.5米,中央隔离带宽度3米。
2.3 计划施工工期为9个月(含施工图深化设计时间),试运行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年,保修期为2年。
2.4 招标划分:本项目机电工程包括东段K0+364-K40+520、西段K0+000-K15+315段桩号范围内的通信、收费、监控、照明等系统,以及智慧高速、供配电等工程内容,共设2个标段,分别为第JD01标段、第JD02标段。
第JD01标段,包括本项目东段K0+364-K40+520、西段K0+000-K15+315段桩号范围内机电工程的通信、收费、照明、供配电等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与测试、施工图补充设计的配合工作、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招标内容施工图预算金额约1.35亿元。
第JD02标段,包括本项目东段K0+364-K40+520、西段K0+000-K15+315段桩号范围内机电工程监控系统、智慧高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与测试、施工图补充设计的配合工作、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招标内容施工图预算金额约1.3亿元。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第JD01标段的内容。
本项目东段K0+364-K40+520、西段K0+000-K15+315段桩号范围内路基段中央分隔带、中央分隔带开口部、横穿道路的相关机电预埋管道及桥梁预留预埋管道工程已委托土建施工标段进行施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技术标准、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主要结构形式、概算造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