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建厅近日发布《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8起违法发包、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四批)》。
在新余市某道路工程招标项目中,湖北国创道路工程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投标报价异常接近且接近报价的最高上限,投标文件部分内容存在雷同,涉嫌串通投标,涉及金额10782万元。
2022年6月,新余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对上述20家企业各处人民币53.91万元罚款。
以下为全文——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8起违法发包、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四批)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推动我省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查处的8起违法发包、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四批)公布如下:
一、湖北国创道路工程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串通投标案
2021年12月,湖北国创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中润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同西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永东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华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亿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承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警声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天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远维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永联精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特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华晟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冀中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在参与新余市祥龙大道(张固路—半山路、长善路—虎城大道)项目投标中,投标报价异常接近且接近报价的最高上限,投标文件部分内容存在雷同,涉嫌串通投标,涉及金额10782万元。经新余市城市管理局调查核实,上述20家企业串通投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2年6月,新余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对上述20家企业各处人民币53.91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扣除上述20家企业信用分各2分。依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依法不予批准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依据上述其余19家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时提交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条款,依法暂停其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服务,经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整改完成后,恢复进赣信息登记服务。并将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将其余18家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分别通报其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