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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绍兴东湖至蒿坝段改建工程(越城区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
2022-11-10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1、招标条件

  104国道绍兴东湖至蒿坝段改建工程(越城区段)(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2〕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04国道绍兴东湖至蒿坝段改建工程(越城区段)起点位于104国道与二环北路共线的会龙桥(起点桩号K0+000),完全利用“二环北路及东西延伸段(镜水路—越兴路)智慧快速路工程”工程至越东路段(利用段长1.21km),之后路线以高架桥+地面道路形式继续向东布设新线上跨绍兴港,跨越兴路设越兴路出入口后高架桥落地;之后沿大皋埠村北侧向东跨绍道线,在枯桥村转向南,依次跨越杭甬运河、萧甬铁路、现104国道、萧曹运河(生态保护红线),并设置皋埠互通连通老104国道。然后路线绕孟葑村转向东利用规划中山路东延线位与平陶公路平交、上跨绍诸高速公路、终于大凌溇东侧与上虞交界处,终点桩号K19+253,主线全长约19.253km,其中:完全利用段长约1.21km,新建段长约18.043km。人民东路连接线起点位于藕塘头村东南侧,主线K11+509.964处,与主线T形交叉,主线桩号K11+509.964,路线向西经吼山村北侧、小丘坝头山北侧至现状人民东路与吼山路平交口,到达连接线终点,路线长约2.235km。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规定,并结合地形、地貌及沿线乡镇规划等因素,采用不同设计速度及断面标准,分别为:⑴起点至越东路段(K0+000~K1+209.909)(完全利用段),采用高架桥+地面道路形式。高架桥采用干线功能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地面道路采用集散功能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⑵越东路至绍兴港段(K1+209.909~K2+072.873段)采用高架桥+地面道路形式。高架桥采用干线功能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地面道路采用集散功能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⑶绍兴港互通内(K2+072.873~K2+466.409段),采用高架桥形式,无地面道路。高架桥采用干线功能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km/h。⑷绍兴港互通内(K2+466.409~K2+742段),采用高架桥形式,无地面道路。高架桥采用干线功能双向八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⑸绍兴港互通内(K2+742~K3+505 段),采用高架桥+地面道路形式。高架桥采用干线功能双向八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地面道路采用集散功能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⑹绍兴港互通下匝道至越兴路段(K3+505~K4+770段),采用高架桥+地面道路形式。高架桥采用干线功能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地面道路采用集散功能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60km/h,路面宽度31.5m。⑺越兴路至皋马线(K4+770~K5+305),采用干线功能双向六车道干线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皋马线至终点段(K5+305~K19+253),采用干线功能双向六车道干线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⑼人民东路连接线根据越城区规划及预测的交通量,采用集散功能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估算约69.30亿元,建安费约42.45亿元。

  全线主线桥梁共11760.971m/23座,其中特大桥6990.471m/5座(萧曹运河桥采用单跨下承式拱桥主跨跨径258米),大桥4410.5m/12座,中小桥360m/6座;人民东路连接线桥梁共 359.2m/5座,大桥183.2m/1座,中桥132m/2座,小桥44m/2座。互通式立体交叉4处,分别为越东路互通、绍兴港互通、越兴路互通及皋埠互通。主线共设平交口6处。全线设公路养护工区1处与上虞段共建(兼服务站功能)。

  2.2 施工工期:计划施工工期为36个月(不含机电试运行期6个月,不含绿化工程保活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机电工程缺陷责任期18个月,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3 服务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财务结算,并完成相关档案的移交工作为止,包括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及交工验收期,机电工程试运行期、绿化工程保活期)和缺陷责任期阶段(包括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后续服务)。约182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QZ01标段。

  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1)服务范围:104国道绍兴东湖至蒿坝段改建工程(越城区段);(2)服务内容:全过程咨询(包括项目管理、信息化、现场专项试验检测、招标代理、清单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环保监测及评价、水保监测及评价、施工安全总体评价、统筹协调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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