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德至武义高速公路兰溪段工程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项目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兰溪市交通运输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及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建德李村和兰溪火炉山村之间,起点桩号K0+000,路线顺接建德段推荐方案,随后过兰溪东风水库金山头库区和火炉山库区之间向南布线至G351并与其设置互通,随后路线沿兰江与永昌街道交界附近向南布设,设置兰溪西互通接雁州路,随后路线向南跨金千铁路和现状G330国道。路线过赤溪街道集镇转向东(远期预留赤溪互通),在集镇南侧布线,沿赤溪北侧堤坝内侧至插口村附近,过京兰文化园南侧后设置兰江互通接环城西路(考虑主入城口景观功能,采用菱形互通与G330立交),随后向东经姚家、应家北侧,新建跨衢江桥位紧贴现状G330衢江大桥上游布设,过衢江后线位沿G330和马达溪之间向东南方向布设,上华互通设置于夏家西侧,同步设置互通连接线连通金兰创新城和兰湖风景区(北接G330南街上华规划道路)。路线过马达集镇后顺接婺城段金华支线线位至终点,终点处建武高速与杭金衢高速设十字型枢纽,兰溪段实施枢纽主线桥及兰溪方向的四条匝道。本项目设计终点为K30+540,主线全长29.328km。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34.5m。
本项目设置连接线7.13km/1条,主线桥梁12.877km/25座,连接线桥0.397km/1座,无隧道,互通5处(含预留1处),枢纽半座;设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收费站4处。总用地257.1公顷,拆迁建筑物77025㎡。全线估算总造价87.8031亿元,其中建安费46.3199亿元。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建德至武义高速公路兰溪段工程的投资人。投标人中标后,作为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特许权协议规定依法组建专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项目公司,并按要求分别注入相应资本金,并作为项目法人。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公司继承投资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无论债务偿还完毕与否),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2.2 项目资本金约占估算总投资的35%(最终以项目批复为准),其余向银行贷款。项目资本金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资本金在工程建设期内按比例逐步到位。
2.2.3 特许经营期分为建设期(含施工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指本项目特许权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施工期指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通过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日)日止,施工期暂定3年(最终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为准);运营期:指项目交工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收费期指本项目自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之日起至收费期限届满,收费期最长不得超过25年,最终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2.2.4 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后应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重要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并签订合同。